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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早评: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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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1 8:44:39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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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证指数自6124回落到3078暴跌50%,中国资本市场面临“崩盘”、中国股改成果面临毁灭的最危急关头,管理层终于抓住对股市威胁最大的解禁股减持问题,给予空头致命一击!4月20日晚,证监会以新闻发布会的少见形式,突然宣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该意见根据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阶段性特征,尊重历史,也尊重现实,规范了大小非的转让行为,极大地缓解了成本极低的股改限售股对二级市场的巨大冲击。下面简要谈谈看法,仅供朋友们参考。
1、股市跌跌不休,原因无数,但最根本的还是投资者对股权分置改革后,数量庞大的限售股、新老划断前锁定股上市全流通的担忧,“大小非解禁”成为股市动荡的根本原因,也成为市场最大的“空头”。自2008年4月起,本年度解禁股还有676亿股,以3月28日收盘价测算,全年解禁金额大约是10546亿元。全年峰值恰好出现在奥运召开的8月,当月解禁214亿股,解禁金额约1171亿元。如果不加规范,奥运光彩将会淹没在股市的暴跌中,而该《指导意见》的突然出台,将化解这一巨大威胁。
2、从《指导意见》内容看,股改限售股、新老划断前ipo锁定股,到解禁期后,只要一个月内想减持总股本百分之一的股份,都要去大宗交易平台转让。所谓大宗交易,是指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b股交易在50万股或金额在30万美元以上,基金交易在300万份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债券交易在2万手或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债券回购交易在5万手或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只要达到上述标准,就必须在每个交易日下午3时30分到4时进行,这样便不会直接冲击集合竞价系统。
3、《指导意见》还多处规范了大股东的行为。比如,重申了“减持”应当满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对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出让方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转让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并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而“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这条规定,更是制约了某些上市公司勾结黑庄在年报和半年报上的“玩花”行为。至于出台方式和出台时机的选择,更是具有公正性和突然性,将打空头一个措手不及。
总之,该《指导意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规范了大小非的减持问题,缓解了投资者的最大隐忧,也就明白无误地给出了一个“政策底”,该底极有可能就在3000点正负150点之内。尽管大盘积弱难返,后市仍会一波三折,但就短期而言,暴跌将被有效刹车,报复性的暴涨行情将应运而生。一臂已经一再提醒大家,没有只跌不涨的股市,风险指数已经很低了,这个时候逢低分批买入,只输时间不输钱,至少也不能毫无理性地割肉。朋友们,苦日子快熬到头了,一臂送给大家的只有一句话:坚持,坚持,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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