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物价上涨的一个明显特点,是食品与石油及其加工产品价格涨幅较大。这两类产品都与群众关系密切,其价格普涨,已经对低收入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如果再有商家借机哄抬价格,无疑会给这部分群众造成更大困难,破坏市场秩序。
现在,有的地方相关部门存在这样一种看法,认为物价上涨是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行为,情况不严重,管理部门就不必干预,并因此对涨价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群众反映不强烈,便不去管。
实际上,尊重市场规律这只“无形之手”和加强市场监管这只“有形之手”,都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做法,“双手并用”才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对包括食品、油品在内的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政府对价格不仅不能放任自流,而且应当进行更加周详严密的监管。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不是要“宽容”,而是要更严厉地打击。
中央提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的基调之一是稳定物价,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搞好生产,保障供应,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加强价格监测监管。当前价格监管的重点,就是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涨价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实践证明,政府这只“有形之手”依法监管越有力、越到位,市场运行就越健康,群众的消费权益就越有保障。
2008年元旦快到了,春节也日益临近,“两节”是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时段。各地在组织好重要商品生产和供应的同时,也要加强价格监测,重点检查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确保群众过好佳节。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监管,保持“两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5日说,在引导企业合理疏导基础性产品涨价增加的成本的同时,中国将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严格控制连锁反应。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28日表示,明年将重点加强对食品、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切实防止出现明显通货膨胀。
毕井泉指出,在当地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液化石油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实施提价申报、备案制度。
日前,为了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总体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对《价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检查取得更好成效,切实解决问题,此次执法检查除了做好召开动员会,进行实地察看和座谈等“规定”动作,还紧紧围绕“民生”主题,推出了许多新的“自选”动作:
今年以来,以花生油为代表的食用油价格持续上涨,许多企业以原料成本加大为由,不断调高产品价格,但在这轮涨价风中,也有个别企业没有把增加的成本简单转嫁给消费者。山东一家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日前就统一下调了花生油销售价格,其负责人表示,要通过节约挖潜降低生产和流通成本,为消费者缓解涨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