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条例》的实施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条例》的实施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事关安监部门的对外形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
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领导要求,要按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其他处室积极配合,需要提供资料、文件的要及时提供,按照统一格式,严把质量关,准确、及时地报送应该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经整理,共整理各类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全部报市公开办公室审核、公开。
三是注重质量,按时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要做好公开工作中前后流程的基础档案记录,留下工作痕迹,凡因违反《条例》,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导致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以及机关效能建设中影响我局形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局办公室在准确汇总、及时公开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对公开工作的考核。下一步将大力推行网上公开,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作为重点内容加大公开透明力度,真正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