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时,古井集团原“二掌柜”刘俊德涉嫌受贿一案,将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时距该案首次开庭的2月20日,已过去了74天。
此间刘俊德更换了辩护律师,聘请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为其辩护。
据检方指控,刘于2003年4月出任古井贡酒股份公司董事长,2004年7月出任古井集团副总裁。其中,2003年12月和2004年1月间,刘俊德在古井集团负责委托理财业务时,先后四次拆借给深圳万基集团7000万元。该集团董事长(实为万基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记者注)陈伟东在和刘俊德交往过程中,认为刘业务熟,有聘请其到该集团工作的想法;同时在拆借资金过程中,刘又给予了很大帮助,经该集团董事会研究,在上海市芳甸路购买一套价值122万的住房,送给刘俊德。刘于2005年6月3日用其家属的名字办理了产权证。
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这套价值122万的房子。“刘俊德接受万基集团的房屋,是作为拟去万基工作的待遇而接受的,不要说违法和犯罪,连违纪也谈不上。”周泽表示,将在法庭上为刘俊德做无罪辩护。
“古井窝案”高管之间相互“拷贝”受贿模式
王效金一案很可能涉嫌与经销商合谋侵吞古井资产,其大致链条是:把高价酒低价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再以稍高的价格卖出,差价部分由王效金和经销商瓜分,再者就是在货款支付、经营代理方面给予优惠。巧合的是,这一受贿模式也被他的属下竞相“拷贝”。
古井集团窝案惊曝 “国企掌门人”监守自盗
曾被评论为“一手将古井集团做大做强”的原董事长王效金,去年4月因“涉嫌违纪”被带走调查,成为“国企掌门人”又一个“58岁现象”的范例。之后,多达10余名古井高管陆续被调查或送上被告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在承担国有财产的看护人与追逐商业利润的企业家这个“双重角色”时,相当多的“国企掌权人”沦为监守自盗者,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古井之腐,国企之痛
2007年8月9日,古井集团新一届董事会7名成员亮相,这是古井20多年来领导层首次大换届,原任古井酒店集团董事长的曹杰担任古井集团董事长。8月底,曹杰主持重组了古井集团旗下四大产业集团的领导班子。
2007年11月,在中共古井集团公司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古井集团党委书记杨光远指出,古井管理层对“近几年古井改制风波和少数高管人员涉案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主要是:思想建设上存在偏失,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上存在漏洞,决策上不够科学、民主,法律意识不强。
新的经营团队成立后,古井集团提出了“回归主业、回归高端、回归到古井历史辉煌位置”的“回归与振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