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我市出台《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并从2月开始实施。截至目前,苏州市区已有2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3198人参加了该项保险,苏州建筑民工参保取得良好开局。
记者了解到,“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是一个全国性难题。尽管苏州农民工参保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因建筑民工的季节性强、流动性大,“跟着项目走”的特点,使得他们很少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工作。为切实保障“可能遭受事故伤害”的建筑民工利益,让他们同样能获得应有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我市特别出台了《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凡在苏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皆应为本企业农民工办理建筑工伤保险,落实工伤待遇。据悉,他们的参保费用与目前我市“五险”中的工伤保险还不尽相同。建筑工伤保险费是根据工程总造价的1‰提取的。《办法》明确,建筑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后,方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一办法突破了原有的社会保险征缴模式,为农民工兄弟们量身定制了一套工伤保险参保体系。
据悉,自今年2月份实施后,苏州市社保中心印制了一批“告知书手册”进行宣传,并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在苏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还专设了“农民工工伤保险”窗口,由专人负责办理参保。
数据显示,目前,苏州市区已有21个工程建设项目的3198人参加了该项保险,已收缴农民工工伤保险费561475元。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建筑民工合法权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