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好友相约去浴室洗澡,没想到其中一人在浴池里出了意外,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死者家属状告两名朋友索赔15万元。日前,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法院有了一审结果。
晚上没事去洗澡
去年1月29日傍晚,王成吃完晚饭后,觉得在家中无事可做,马上睡觉又太早,就给好友张定国打了个手机,约对方去浴室洗澡。联系好以后,他开着自己的马自达轿车,去接了张定国,然后直奔市区一家浴室而去。当晚8点钟左右,两人兴冲冲赶到浴室门口,没想到浴室门口早已停满了车,没空车位了。
这可怎么办呢?张定国安慰王成,说:“你打个电话给赵明看看呢,看看他空不空。”王成掏出手机给赵明通了电话。赵明说自己晚上跟两个朋友在饭店里喝了一瓶啤酒,刚回到家想休息一下,现在正好有空。王成说:“我们马上开车来接你。”
随后,他们开车兜了一大圈去接了赵明,等他们再来到浴室门口时,已是晚上10点钟了。这时,浴室门口已经有不少空车位了。停好车后,王成和张定国扶着带有酒气的赵明,一起走进浴室。
浴室里出了意外
进了浴池后,三人各自洗浴。赵明把身子时不时扎入水中,在浴池里戏水。王成和张定国则一个在蒸桑拿,另一个在享受冲浪。过了一会儿,一名浴室服务员发现赵明头闷在水池里,一动也不动,就跑过去对王成说:“快去看看吧,你朋友的头闷在水里,有段时间了,千万别出什么事情。”
王成一看,也急了,赶紧和服务员一起,把赵明从水中拉出浴池,抬到擦背的长凳上。擦背工马上对赵明的胸、背部按压和拍打,进行抢救。一阵拍打过后,赵明的口中、鼻中喷出不少水来,眼睛还睁了一下。
浴室服务员立即拨打了110、120电话报警。120救护车赶到后,王成随救护车一起把赵明送到了医院抢救,张定国在浴室结完账后,也赶到了医院。
第二天凌晨,赵明因抢救无效,在医院中死亡。事发后,法医对赵明的死因进行了鉴定,结论是:“赵明为酒后呕吐物吸入,导致吸入性肺炎伴大量肺泡出血,造成严重呼吸功能障碍。此时,机体缺氧导致心外膜出血涉及心脏传导系统,出现心跳骤停,虽经抢救,但终因大脑缺氧,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
警方调查后证实:案发当晚,赵明和两个朋友在饭店里总共喝了两瓶啤酒,其中赵明独自喝了一瓶啤酒。
打官司索赔15万元
去年6月22日,赵明家属与浴室方达成调解协议:“浴室方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赵明家属5万元,此事一次性了结,双方均不得以此事为由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此后,由于协商不成,赵明家属把王成、张定国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15万余元。
在庭审中,原告说,王成、张定国既然邀请赵明去浴室洗澡,三人就有相互扶助、帮助、救护的义务。但是,从赵明进入浴室到其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两被告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所以应对赵明之死承担赔偿责任。
两被告在法庭上辩解说,洗澡是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对于成年人来说,不具有违法性和危险性。赵明是成年人,两被告既没有看护他的法定义务,也没有救护的专业技能。洗浴时出现意外后,两被告积极参与抢救,已经尽到了各自的义务,所以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作为赵明的朋友,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王成愿意支付原告慰问金7千元,被告张定国支付原告慰问金1.5万元。
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赵明家属的诉讼请求。此外,被告王成自愿支付原告慰问金7千元,张定国自愿支付原告慰问金1.5万元予以照准。
承办法官解释说,本案中,王成、张定国与赵明三人是好朋友。王成邀请并开车去接赵明洗浴,也是出于善意。赵明事发当晚虽然喝了点酒,但并没有证据证明他已经喝醉了。赵明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愿接受王成的邀请,赶去洗浴,并不违法。王成和张定国根据一般的生活经验,也无法预见到赵明会在浴池里出事。到浴室后,三人作为浴客分头洗澡,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也没有相互注意、救护的法定义务。当发现赵明出事后,王成和张定国也在各自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了抢救和陪护,不存在造成赵明抢救延误的事实。所以,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难以支持。在法庭上,两被告考虑到与赵明是朋友,自愿给予赵明家属一定的慰问金,这个做法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更符合人之常情,所以法院予以照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