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条件的饮用水源地实施全封闭、半封闭管理,暂时不能封闭管理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巡查;对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督办,限期解决;把望虞河流域、沿太湖地区、吴江盛泽地区、吴中木渎地区、相城黄桥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等的水环境作为整治重点,争取有所突破……昨天召开的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并启动了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在苏州分会场,市政府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2003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以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为抓手,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7.9万人次,检查企业6.5万厂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近2000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对于今年的专项行动,市政府要求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根据新的保护区范围、技术标准和整治要求,做好饮用水源地划界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水质监控和应急反应机制,提升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开展涉水行业整治,“查污染源分布情况、查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完好和运转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和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三是城区继续开展餐饮业污染整治,建立餐饮整治示范街标准,年内市区建成10条“环境管理规范,污染有效处置,业主环境行为自律”的餐饮整治示范街。四是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信访问题,对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督办,限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