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盲文读物,无障碍设施有标准,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规定很细致。日前,市残联工作者对《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新的《残疾人保障法》主要从政治、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无障碍七个方面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在康复方面,新法规定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在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方面,新法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方面,新法规定各级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给予资助。
在保障残疾人文化权利方面,新法规定政府和社会组织要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把对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提高到法律层次进行权益保障,目的是让残疾人融入社会文化生活,共享社会精神文化成果。
新法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新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或者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及时维修和保护造成后果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