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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 8:36:24
出处:
苏州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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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定义25种重疾 6种重疾列入必保
记者从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从昨天起,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对最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的表述、相关术语和理赔标准进行了统一,其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大病成为重疾险中的必保疾病。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规范》的实施有利于增进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减少理赔纠纷,保障双方利益,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开拓业务。
25种重疾有了统一定义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爱华介绍说,目前国内有200多款重疾险产品,但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重疾险定义存在差别,造成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理解上的差异,也让一些营销误导行为有机可乘,导致保险理赔纠纷发生。鉴于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今年4月共同研究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从8月1日起实施。
张爱华介绍说,《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的表述、相关术语和理赔标准进行了规范。这样,重疾险产品保障哪些疾病,患病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一目了然。比如,对“双耳失聪”的定义是: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用数据、检测手段来定义“双耳失聪”,避免了歧义,这在此前的重疾险产品中是不多见的。
重疾险必保六种重疾
保险界人士透露,目前,保险公司经常以承保的疾病数量多来显示自己保险产品的优越性,但有些保险产品华而不实,避重就轻;有的疾病是用来充数的;还有的把一种疾病拆开来按几种疾病算。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重疾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较高的疾病集中在3—6种,这些疾病对重疾险产品的价格影响最大。在《规范》中,6种重疾被列入“重大疾病保险”的必保疾病,也就是说,今后凡是叫“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必须能保这6种疾病,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重疾险的保障功能。
这6种重疾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保险公司认账吗?
张先生半年前为自己购买了一款重疾险,他担心,以往购买的重疾险一旦发生理赔,如果统一定义后的重疾名称与原合同中的不一致,保险公司会不会不认账?记者采访了市区几家保险公司,他们态度是“新老保单要无缝对接”,就是说,虽然《规范》没有对重疾险原保单如何理赔作出硬性规定,但他们的理赔原则是——原保单保险金给付规则自动按照新办法执行。理赔时,如果某疾病新定义宽泛,就按照新定义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原来的定义更宽泛,就仍然沿用原保单规定。由此看来,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考虑得比较多。因此,被保险人不必退掉原保单换新保单。
价格并非全线涨价
市民陆女士前段时间听说《规范》实施后放宽了理赔标准,因此新款重疾险产品要“涨价”,于是就抢在8月1日前为丈夫买了一份重疾险。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抢末班车”的做法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
张爱华秘书长介绍说,8月1日前许多保险公司都根据《规范》设计出了新的重疾险产品,据了解,新重疾险产品的价格有升有降,有些产品的降幅大约在5%左右。
友邦保险按照《规范》的耍求推出了9款健康险新产品,其中5款为新开发的产品,4款为升级产品。这4款升级产品保持了原产品的费率。
规范了除外责任
张爱华介绍说,《规范》还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项目)进行了明确规范,防止保险公司豁免自己应该承担的保险责任。此外,在理赔过程中,如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纠纷,《规范》规定,将由第三方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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