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为老人祝寿,收获不仅的是感动
关于我市城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调查报告
□苏州市政协城市养老工作调研小组
苏州于1982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早于全国18年。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和老年人对改善养老环境、设施等方面的需求,受到政协委员的广泛关注。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市政协将城市养老服务列为了2007年市政协常委会的重点课题之一,并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从4月份开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还会同市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联合开展了问卷活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十八次常委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对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进行了专题协商,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比重大 高龄化
——老龄人口结构特征明显
至2006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111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8.02%。其中60~69周岁老年人57.6468万人,70~79周岁老人38.4439万人,80~89周岁的老人13.6231万人,90周岁以上老年人1.2873万人。全市共有百岁以上老人270名。我市老年人年龄结构呈现以下特征:
老年人口比重大。《老年法》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10%,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1982年我市已达到这一标准,二十多年中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又提高了近一倍。在古城区更为明显。古城三区共有60岁以上老人14.71万人,占三区总人口19.1%,其中平江区老人已占总人口20.06%。
老年人口中高龄化程度大。国际上通常将80岁以上老人称为高龄老人,目前我市这一年龄段的老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3.9%。而我国通常把70岁以上老年人称为高龄老人,如按这一标准,我市高龄老人则要占老年人总数的48.5%。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我市的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近几年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社会化养老工作已覆盖各市、区和部分街道、社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养老事业尚未跟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2006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中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2.6张,其中市区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有四个区低于11‰,其中最低的不到8‰)。而常州市千名老人拥有床位的比例为16‰、南京市为15.1‰、上海市为19‰。我市与这些城市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国的地位相比,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养老服务机构的功能与结构同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市养老机构不仅床位总量少,而且服务功能结构不尽合理。能够提供全护理、半护理的床位只占床位总量的10%左右,绝大部分的养老机构只能提供一般的护理服务。由此造成了一方面床位虽不多但还有部分床位闲置,另一方面需要进养老机构全护理或半护理的老人却“一床难求”。
吸引民资或外资兴办养老机构存在较大难度。虽然政府在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扶持力度仍不够大,民资和外资对兴办养老机构涉足很少。主要原因是用地成本高,土地上的扶持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兑现;一些有心投资养老事业的,运营中几乎都是亏本,前景难以预测。
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服务人员来源不充足,整体素质不高。我市目前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中,除政府设在基层工作站的专业人员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外,大多为外地来苏打工者和农村的富余劳动力,本地从业人员也多为大龄失业人员,他(她)们文化水平不高,缺乏老年人护理和家政服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提高服务 增加投入
——城市养老亟待加快发展
进一步提高认识,高起点规划城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将养老机构的建设纳入各地总体规划。有效协调发改、民政、老龄和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城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责任。
要高标准制定城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根据我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我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总量到2010年要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18‰以上,其中具备全护理、半护理服务的床位要占30%以上。这个目标很明确,任务也很艰巨。各级政府部门应作为责任主体,担负起谋划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职责。苏州的养老机构大部分建于80年代,近几年虽然进行了一些修建改造,但还是不能满足需求,与周边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规划建设一所代表苏州发展水平、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集养老服务、学习教育、健身娱乐、休闲购物于一体的苏州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人服务中心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建议发改、规划等部门把百姓关注的这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
要积极推进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从人性化关怀的角度,规划布局好全市基层的养老服务设施。尤其是目前在三个新城区的建设过程中,要超前合理规划好新建街道社区的老年公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服务站。新建活动场所的环境、设施、交通,要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和方便子女探视等多方面进行周到、细致的考虑。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要加快发展养老机构,提高床位拥有率。
要大力发展有医疗康复护理功能的养老护理院。鼓励养老机构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解决目前各类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护理力量不足的问题。要积极鼓励民资兴办养老护理院,政府部门应从土地、税收、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特别要帮助投资者合理规划项目结构,依法保护投资者的热情,缓解目前专业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状况。
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组织建设,增加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要在现有基础上,尽快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尤其是社区服务站的全覆盖。建议在城市各社区配备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民政协管员,承担起日常管理工作,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并将其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
整合资源,加快培训,提高养老护理服务水平。要采取切实措施,使各类养老机构医生、护士和护理人员都达到规定的资质要求。
大力加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群众团体的作用,多渠道招募社会各阶层人员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从不同层面满足老年人的正当需要。
进一步扩大老人的受惠面。目前全市供养的“三无”老人为3884人,其中市区1245人。对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已基本解决,但这毕竟是很少的一部分,只占老年人口的0.35%,而绝大部分老人还处在主要依靠自己或亲属供养状态。能否在目前开展养老援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建议提高高龄老人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对夫妻俩养老金不足1500元而需入住养老机构的,区别不同情况,免收或减免床位费;建议对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由政府补贴300元,90岁以上的老人也要适当给予高龄补贴。
加快发展夕阳产业。政府要鼓励、引导新建一批适合老人需求的商业场所,满足老年人对生活必需品的要求。探索为老年人服务的网络信息平台。这既是解决了就业、发展了经济,同时也是惠及老人的一举两得的好事。
增加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经费。特别是老城区中老年人密度大的社区,从市级财政到区级财政都要给予更多的补贴,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