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登记在册的外来人员已达497.5万人,是2000年83万人的6倍多。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把外来人员纳入城市和人口管理的总体规划,服务与管理并举,使外来人员以“新苏州人”的姿态积极参与苏州经济建设和平安创建,保证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500万外来人员是一个异常庞大的群体,如果一成不变地沿用旧的模式和框框去管理,往往事倍功半。实践证明,通过加强外来人员的集中住宿和集中管理,对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保障“新苏州人”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建设平安苏州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全市已建成5000多处质量好、环境较美、租金较低的外来人员集宿区,吸引了近200多万外来人员入住。
在外来人员管理工作中,信息资源是建设平安苏州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2006年4月,市综治委专门召开会议,启动了全市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试点工作,综合开发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为基础,兼顾公安、卫生、劳动保障、房管、计生、工商等各部门信息需求的苏州市非户籍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人为本,通过教育、疏导、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外来人员的“市民化”和“本地化”,这是我市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理念。去年,市委政法委编印《新苏州人学法守法用法指南》10万册,今年又增印至60万册,通过“法律进社区”、“三下乡”等活动,免费把这些宣传资料发放到外来人员手中。
我市对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实行“三同等”,即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来苏务工的外来人员只要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均可在我市劳动力市场求职,而且还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待遇。为了保护外来民工的社保利益,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中工作的外来人员,必须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其中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的缴费与我市城镇职工缴费比例相同,失业保险只要企业缴纳其本人工资收入的2%,外来务工人员本人无需承担。
为了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提高“新苏州人”的整体素质,我市各公办中小学校尽可能吸纳流动儿童少年到本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目前,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备案的民工子弟学校已有137所。据统计,2006年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就业民工子女学生为19万人。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外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就读,同样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待遇。全市还以“伙伴计划”为载体,采取高校与民工子弟学校结对,聘请退休校长、教师担任民工子弟学校顾问等措施,将爱心结对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