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江苏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以来,张家港市公安局连续9年被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今年,省公安厅对张家港市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11月2日,江苏省公安厅专门印发《关于张家港市公安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学习张家港市公安局执法工作先进经验。
执法者必须首先学法、懂法。张家港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把提高广大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固本强基之策。在“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指导下,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实战需要的民警职业培训体系,认真制定《质量建警规划》和《民警教育培训规定》,有针对性地抓好多层次的全员培训。结合“三基”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张家港市公安局首创民警基本素质考试、网上在线考试和干部任前考试等制度,而且将考试成绩及格的要求提高到80分,明确三个“一律”:凡基本素质考试不及格的民警一律实行离岗培训;凡基本素质考试不及格的民警年度公务员考核一律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扣发全年考核奖的40%;凡拟提拔任用的民警必须参加任前考试,考试不达标的一律取消任用资格或暂缓提拔。
在此基础上,张家港市公安局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并出台一系列的奖励政策,鼓励民警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对取得法律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市局统一报销学费;对取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的,给所在单位考评加分;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予以嘉奖,并优先提拔任用。
对于张家港市公安局督察队民警周科成来说,2006年迎来了他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年54岁,从没上过大学的他经过十年苦读,终于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拿下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拥有了一名执法者的底气和自信。在张家港市公安局,周科成不是个例,全局已有6名民警在全局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之下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系统的教育培训带动了民警队伍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的逐年提高。近年来,全市有898名民警取得案件主办民警资格,占全局民警总数的74.1%;有461名民警先后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考试,取得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目前大专以上学历的民警比例达到了91.1%;在2007年江苏省公安厅首次组织的34个单位参加的“三考”中,获得总分第一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两个单项第一的优异成绩。
张家港市公安局充分认识到健全执法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的程序,是确保执法质量不断提升的关键。从开始的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到现在的规范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建立健全规范体系,全面推动了全局执法质量的提高。
在张家港市公安局,每一个办案民警的案头都放着三本工作手册,分别是《行政案件操作规范》、《刑事案件操作规范》和《派出所工作规范》,这是市局法制办结合执法实践,组织人员自行编写的三本常用办案手册,力图通过科学、明确、严密的执法操作规程,规范每个执法环节、执法行为、执法标准,压缩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在规范执法质量标准中,张家港市公安局每年都要组织规范化案卷评比,从中选出优秀案卷作为办案样板,并汇编成《几种常见刑事案件主要证据规格》、《常见治安案件讯问提纲及相关证据提取》、《办理赌博案件的指导意见》等资料,以提高全局办理刑事、治安案件的质量。在落实执法责任上,每年年初,张家港市公安局局领导要与基层所队领导签订执法责任状,基层所队领导要和民警签订执法责任书。执法责任状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执法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执法质量负总责,法制员为本单位执法质量的共同责任人。全市40个执法单位都有自己的法制员,他们的工作是执法监督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案件审核监督中,张家港市公安局不断修订完善了《案件审核退卷制度》,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罚不当,甚至是文书格式不规范的案件,一律提出整改意见并退回重办。每退卷一次,都和民警考核挂钩,和单位挂钩,和领导挂钩。从2006年开始,市局又采取下发执法提示单的形式,进一步严格案件审核监督。每张《执法提示单》就像一张张黄牌,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局共退卷400多起,及时、有效地纠正了一批执法问题。
在提高执法效能上,张家港市公安局建成了执法信息电子化、执法资料统计自动化、执法档案管理网络化高效能的执法平台,从接处警、立案、采取侦查和强制措施、审核审批、结案到法律文书打印等,全部实行了一体化管理,并且制定出执法部门操作规范,切实保证执法的公正和效率的高度统一。在民警的电子执法档案中,记者看到这里一页页详细记载了办案民警学法培训考试、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群众投诉、违法违纪和奖惩考核等情况,局领导、法制、政工、督察等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全程监督,全局民警可随时查阅。就像一面镜子,执法工作究竟做的怎么样,执法过程中有没有做到公平公正,每个民警包括局领导的执法行为随时会受到大家的监督。
队伍素质的提高带来了执法形象的改善。张家港市公安局连续十多年无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案件,无重大执法过错。群众对民警的有效投诉、举报数逐年下降,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数和涉案人员数逐年下降,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一步步得到树立。2006年张家港市公安局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执法为民的集中体现
张家港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紧紧扭住执法这个公安工作的中心环节,充分凸显执法规范化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紧密围绕提高全局执法质量这根主线,通过近10年的不懈努力,构建了一整套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队伍管理和执法执勤制度体系,开拓出一条用制度管理队伍、用标准规范队伍的依法治警的路子,在执法为民、保民平安的生动实践中取得了骄人业绩,做出了突出贡献。
虽然公安工作千头万绪,但执法是公安工作的中心环节,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永恒的主题。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形象。执法规范化不仅创造了执法质量连续九年优秀的佳绩,保证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而且牵引了警务机制的改革,催生了队伍管理的创新,带动了全警大练兵的深化,队伍活力和警务效能得到持续释放。他们的做法经验,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顺应了现代警务管理的发展趋势,破解了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找到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切入点、突破口,为各级公安机关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了典型示范。
当前,各级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路,大胆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以执法规范化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平安苏州、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