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政协
■我市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步于1985年,首先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实行了国营企业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以后逐步扩大到其他企业及其他领域。失业保险制度于1986年10月建立。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医保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城市之一,1997年4月开始试点,2000年11月正式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于1997年7月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于1997年10月建立。我市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力推进、全民保障”的指导思想,以“建立人人享有养老、医疗保障制度”为目标,积极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创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推进社会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使社会保障事业与全市经济同步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报告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框架、制度目标、重点领域的高度概括。
■相城区自2001年建区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城区迅速崛起,人民安居乐业。从原来的农村面貌到加快城市化,相城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完善社保制度的探索,相比其他地方更具有典型意义。本期专版以对该区社保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为例,对照中共十七大报告的新目标、新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期进一步探索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新思路、新路径。
根据区委的部署,相城区政协就该区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开展了调查。在区政协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区政协分管领导带领有关专委会、办公室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填写调查表册等形式,广泛听取了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区)社保、民政、卫生干部和分管领导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调查研究。
调查显示,建区以来,相城区基本建立起了可以覆盖全区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体系,各险种基金和已参保人群的抗风险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与周边市(县)、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基金入库5年多了25倍
目前,相城区已按照国家或省、市要求,启动实施了规定应有的全部险种。这些险种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少儿医保、60年代精简人员医保、城镇老居民医保、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
相城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起步于建区初期。调查显示,当时仅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加单位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2001年2月底,全区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在册参保人员仅有10929人;通过五年来的逐步发展,至2006年9月,全区参保面已扩大至56886人,比建区初增长了4.2倍。其他各险种在最近五年中,其参保面也呈现出了逐年扩大的趋势。随着全区各险种参保面的逐年扩大,保险基金规模也迅速壮大起来。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建区第一年,全区保险基金入库仅2269万元;至2006年9月,累计已入库59220万元,是第一年的26.1倍。其他实施时间较长的农保、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基金(资金)累计入库数分别为第一年的6—23倍。由于各险种基金规模的迅速壮大,收支结余的盈余面也在迅速扩大。
建区以来,相城区不仅实现了国家、省、市规定所有险种的全覆盖,基本建立起了可以覆盖全区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体系,各险种基金和已参保人群的抗风险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高,而且已明确提出,区内各类企业的员工,不再区分城镇、农村户口或本地、外地籍,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在实施各险种过程中,出现了企业主动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员工踊跃参加医疗保险的喜人局面。
绝不能让100多元就成参保“拦路虎”
相城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虽然已呈现出了一个全新的格局,但在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标准、资金筹措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困难:
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认识还存在不足。由于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一些企业老板认为,参加社会保险就意味着增加支出、减少利润,自然是不参保最好,能够少保尽量少保,缺乏相应的社会责任感。而一些企业员工较注重眼前利益,特别是许多外地员工认为,只要有份工作,每月有工资拿,对是否参保也无所谓;有的甚至因舍不得个人承担的100多元钱款而拒绝参保,缺乏相应的维权意识。
政策规定与具体操作有一定余地。基层在具体操作时,感到缺乏依据,当落实指标到各企业时,甚至有人这么说:“碰上好说话的就多分一些,难说话的就少分甚至不分。”
城保缴费基数较高,影响了扩面工作和农保转城保进程。相城区城保在实施初期的2001年,由于参保险种仅为养老保险一种,故当时的缴费基数每人仅为1644元。但发展至今,由于参保险种逐年增加至现在的五险联动,致使缴费的险种多了;同时,由于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逐年递增,致使各险种的缴费基数也在逐年递增。按理说,这是缴费义务与权利享受相对应的好事。但就企业和个人承受的经济负担来说,均感到压力沉重,难以为继,因而有抵触情绪,影响了扩面工作。
农保享受待遇不高,交费总额逐年增大,征缴存在困难。该区的农村养老保险从2003年7月开始实施,参保缴费总人数至2006年9月已发展至132800人,参保率为92.3%,参保缴费率则为97.7%;受益人已由23000人发展至62825人,享受待遇率为97.7%。受益人由于每月仅能得到120元的农保金,最后老百姓反映得益太少,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而从征缴情况来看,由于镇级财政补贴和村级经济承担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农保基金的征缴难度日趋加大,出现了较为普遍的拖欠现象。
城镇低保与农村低保差距大,残疾人就业和生活困难多。建区以来,农村低保标准虽已增长了50%(由120元提高到了180元);但城镇低保标准的增长幅度更大,达到了114%(由140元提高到了300元)。两者相比,农村低保户受益明显偏少,造成了新的城乡差别。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低保,上级规定应享受城镇低保,但目前除元和街道和开发区外,其他各镇(街道)被征地农民的低保仍按农村标准发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筹资标准偏低,抗风险能力偏弱。相城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与周边市(县)区相比显得偏低。随着新型医疗设施的增加、新诊疗项目的开设及新药的使用,医疗费用的刚性上扬已成不争事实,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也在不断上升。但由于筹资标准偏低,资金总量偏少,导致了为农民大病提供保障的能力不强。尤其是市级和外地医院就诊的费用结报少。据统计,2006年1-6月份,全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实际结报的医疗费用,仅占住院总费用的25%;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疗费用,实际结报率仅为住院总费用的15%。
基层社保管理机构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发展要求。据各镇(区、街道)劳动社保所干部和民政干部反映,近年来社保及民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且要求高,但在人员编制、报酬、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普遍比较困难。
因地制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针对相城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开展宣传工作中,要把企业的老板作为主要对象,要通过宣传,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为员工参保;对作为参保主体的企业员工,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强化就业必参保的舆论氛围,特别要注意用有说服力的具体事例阐明参保的长远好处,努力增强他们的自觉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
加大社会保障的扩面力度,为实现 “应保尽保”,最终达到100%参保而努力。具体而言,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逐步走上规范用工的发展之路,自觉做到“应保尽保”,努力使员工百分之百参保。
主动出击,加强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劳动社保机构除了及时处置好举报事项外,还要协同工会、妇联、卫生、人事等部门,加强对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参保情况的监管,开展不定期的、经常性的检查活动,对拒绝为员工参保的单位,可责令其限期参保。
适度变通,努力为特殊困难人群系上“保险带”。建议学习先进地区和周边市(县)区的做法,制定特殊政策,参照相关人员情况予以变通,分别纳入低保或其他形式的生活补助,为他们系上“保险带”。
巩固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增强农民抗大病风险能力。要参照周边市(县)区的标准,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做大基金盘子,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并在今后根据区财政的增长情况,逐年提高筹资标准,以持续增强其支付能力。要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市级和外地医疗机构的大病诊疗费用的结报比例。同时放宽部分病种的结报限制,将精神病、糖尿病等一些难以治愈的病种也纳入农村合作医疗的结报范围。要加快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各镇卫生院设立结报站,以方便农民医疗费用的及时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