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市两级法院三年来年均收案6.5万件,年均结案近6万件,通过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为建设“平安苏州”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障。
开展“平安苏州”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打击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市法院担负着的重要责任。面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严峻形势,法院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苏州,稳步加强司法能力,着力提升参与平安建设的水平。
打击+防范
稳定治安大局,化解社会怨愤
【核心提示】
坚持充分运用刑罚武器,我市法院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同时,法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受害人谅解等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着力教育感化罪犯。
【个案点击】
“我知道自己错了,对不起,姑姑。我一定要找份工作,以实际行动按月偿还不属于我的钱。”被告席上,22岁的杨波流下了后悔的泪。今年2月13日上午,沧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出现了感人一幕。
杨波长得很瘦弱,家庭经济较为贫困。2004年8月,他从财经学校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表姑谭某开了一家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让杨波到公司从事出纳工作,同时兼做内勤等工作。因为是亲戚关系,表姑谭某对杨波非常信任,公司法人章、财务专用章、支票等均由杨波保管。杨波工作后,因交友不慎,加之无法抵制外界物质诱惑,从2005年7月开始,采用私开现金支票、篡改现金支票存根的方法,挪用公司资金。次数越来越多,金额也越来越大,挪用的资金被其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事发后,考虑到是亲属关系,谭某没有报案,但截至2006年9月,杨波仍有59263.93元无法归还,谭某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双方原本融洽的关系因此恶化。杨波的表姑谭某对此事非常痛心,她用“现代版《农夫与蛇》”来形容自己受到的伤害。小杨在曾经帮助过自己的表姑面前,也惭愧无比。沧浪区法院的法官在征得受害人和被告的同意后,启动了刑事恢复性司法程序。谭某表示,如果杨波愿意好好做人,并且偿还债务,那么她将会原谅他。
2月13日10点40分,法官宣读了对杨波的判决结果:被告人杨波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听到这个结果,杨波的父母终于舒了一口气。杨波含着泪说:“感谢法院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我一定会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归还不属于自己的钱款,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好人。”
沧浪区法院通过对被害人、被告人进行沟通,以达到被害人谅解,并制定社区矫正方案,以恢复暂时失衡的社会关系。如果不启动恢复性司法程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杨波肯定会被判以实刑,这样的判决结果将可能导致被害人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宏观扫描】
三年多来共审结了20118件刑事一审案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法院坚持将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200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进集体”。法院积极开展罪犯认罪服法教育,切实强化庭审教育和法律释明工作,使罪犯上诉率明显降低,这一做法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先后有427名刑事未成年被告人被移送社区矫正机构矫正。法院每年都组织资深法官对被判处缓、管、免以及两劳释放人员和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积极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切实防止其重新犯罪。同时,坚持依法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在监管场所组织公示测评,举行听证等方式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调解+判决
着眼和谐发展,调节社会关系
【核心提示】
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和纠纷的社会。为了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我市法院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运用听证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诉外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不断提高调解结案率。
【个案点击】
今年2月15日17时左右,马某开着电瓶车行驶到马浜花园西大门,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出租车突然失控,将他撞倒在地,肇事车迅速逃逸。随后,交警部门查获了肇事车,但驾驶员已经逃离。马某被撞伤后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额脑挫裂伤、脑肿胀。经过治疗病情仍未好转,自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今处于昏迷状态,成为了植物人。
马某的家属以马某的名义将出租车司机以及出租车所在的苏州大众交通有限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先行赔偿马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计14万余元,暂时支付后续治疗费20万元,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等伤残鉴定后确定。
面对诉讼,肇事出租车的当班司机王某感到委屈,因为事发时他的车刚好被偷了。在王某看来,他是给真正的肇事者背了黑锅。王某在陈述中所讲的是否属实?如果王某当时不在场,那驾车的肇事者究竟是谁呢?警方对此展开了调查,排除了王某的肇事嫌疑,但一直未能找到真正的肇事者。
在法院的调解下,马某的家属与大众公司以及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大众公司与马某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70.5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7.5万元,再支付53万元。
【宏观扫描】
法院坚持依法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注重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成立专门的合议庭,做到审理快、调解快、执行快,及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在涉外和知识产权审判中,法院在全省率先试行了“疑难案件专家评析”制度和“法庭之友”审案方式;率先推行“法官前言”和“法官后语”制度,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通过对34725件案件的调解结案,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为了进一步完善多渠道争端解决机制,法院切实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员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积极构建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有机衔接的工作体系,先后对基层调解组织开展法律培训近百余场次,同时,积极探索委托社区、村镇调解等方式,有效拓宽了调解渠道。
立案+信访
着眼化解矛盾,做到护民安民
【核心提示】
立案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参与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工作中,法院全面落实了 “首问负责制”、“原审负责制”、信访形势分析制度、预警制度和重大事件防控制度等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力地维护了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秩序。
【个案点击】
由于与市民许某欠款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4月6日,浒墅关镇政府把状告许某欠款的诉状递交到法院。法院的立案法官翻阅了材料后了解到,虎丘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与双方当事人都比较熟悉,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具了法院函,将这起纠纷移交该所调解。在孙律师的主持下,仅半小时,双方就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4月7日,按当事人要求,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迅速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就这样,通过立案前的移交调解,一桩官司悄然化解,为当事人免除了诉讼劳累。
【宏观扫描】
近年来,法院年均接待来信来访达到2.7万件人次。
面对如此繁重的任务,全市法院立足社会稳定大局,成立了信访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重点做好对上访老户和缠讼人员的息诉工作,在接待制度上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采取日常接待和预约接待相结合,制定了相应的跟踪制度,积极做好接待后的处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针对民工工资追讨纠纷、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等突出的社会矛盾,法院设立了特类纠纷专门接待室,并主动做好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努力为民解忧。法院进一步完善了申诉信访工作机制,对有关机关和部门交办转办的信件统一扎口,实行催办督办;对其他来信来访做到有信必复、有问必答,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广泛采用公开听证、集体听证等方式,切实提高信访复查工作的透明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执行+服务
不让裁判文书成“法律白条”
【核心提示】
破解“执行难”,做好执行工作,是法院参与“平安苏州”建设、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
【个案点击】
横塘街道的刘先生离婚后,因长期不付抚育费,被儿子告上了法院。
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虽然标的不大,但执行法官认为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父子感情的弥合,决定尽力促成和解。
经与横塘街道司法所严雪孝主任联系,法院委托他做执行和解工作。严主任找到刘某,一番推心置腹的谈话使他意识到了不承担抚养义务的错误,在乡亲面前名声也实在不好。第二天,刘某主动到法院交纳拖欠的抚养费。此时,刘某的儿子已被预先通知到法院。一声“爸爸”喊出,父子间的隔阂瞬间冰雪消融。
【宏观扫描】
我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建立了实施权和裁决权相互分离和制约的执行权内部运行机制,率先推行执行文书改革,建立了执行文书汇编制度,大大增强了案件执行效果。法院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推行集中执行、统一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人性化执行方式,努力为金融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服务,受到了广泛赞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