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月7日在苏州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6人。市有关负责同志,各县级市、区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王荣同志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一致认为,王荣同志的讲话,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对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加强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杜国玲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惩治预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2007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全会提出,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为加快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展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侵害农民利益以及过多过滥举办节庆活动等问题。
第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深化三级互动接访中心(室)的工作,提高自办率和一次性办结率。
第四,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继续挖掘传统文化资源。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五,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行为。
第六,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继续完善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第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干部思想实际,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带动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