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7年的工作
2007年,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最后一年。在中共苏州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按计划完成立法任务。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执法检查的规定(修订)》、《苏州市公路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重新制定)》等4项法规,都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常委会还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立法工作。去年,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下发征求意见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积极开展调研,认真征求意见,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常委会对市政府报送的6件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去年下半年,常委会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为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制定2008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提出了建议。
适时作出一批重大事项的决定或决议。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快老城区街巷整治、改造”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关于批准苏州市200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定等13项决定、决议。
认真实施监督工作。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要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安排、200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上半年本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调整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10项;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沿阳澄湖地区控制规划、侨务工作、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及招生录取工作,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等专项工作汇报。组织了《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了社区建设、太湖水污染防治及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市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等3次视察活动。各工委、室围绕常委会审议的议题,按照主任会议的安排,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及服务业发展情况、老新村改造代表议案实施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视察、调研。认真做好涉法申诉控告工作和信访工作,共受理涉法申诉控告案件75件(次),群众来信来访1318件(次)。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4人(次),并分别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常委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江苏省委有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共苏州市委转发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做好代表工作。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拓宽,全市所有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都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进了市政府对“加快老城区街巷整治、改造”议案的办理工作,去年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16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办理结果答复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依法组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关于苏州市和县级市、区及镇人大换届选举问题的4项决定,成立了选举工作办公室,对全市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到去年12月上旬,全市共选出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2675名。其中,妇女代表占31.9%,非中共党员代表占31.6%,代表构成比较合理,代表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去年年底,各县级市、区先后召开了新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新的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大力推进自身建设。常委会继续坚持理论和法律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举办了物权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等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开展了关于我市社区居委会建设情况、新农村建设试点及全面进展情况、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等16项调研活动;继续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特别是通过《苏州日报》“人大之窗”、《苏州人大》刊物和苏州人大网,宣传报道人大行使职权的重要事项和活动;继续开展对外交往活动,去年,常委会领导先后接待国外议会等代表团来苏访问、考察、参观,共16批,162人(次),还自行组团或参团出访,开展了地方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间的交往活动。
二、五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各位代表:
市十三届人大的五年,是我市实现“第一个率先”目标、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五年,也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苏州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苏州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年来,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7项,修改22项,废止5项。这些法规涉及到我市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科教文卫以及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等方面;组织执法检查活动9次,开展视察活动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6人(次);督办代表议案7件,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99件。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也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有力地保证了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党的十六大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党的十七大总结了十六大以来的基本经验,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工作,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放在首要位置,用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人大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按照中共苏州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通过依法行使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各项职权,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苏州的目标任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常委会通过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提高了组成人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大家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人大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处理好人大依法监督与“一府两院”依法执行的关系,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苏州”的建设。
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不断增强人大依法履职能力。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都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始终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江苏省委、苏州市委有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文件精神,不断增强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建立健全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充分调动了代表参与议事决策、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了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常委会的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创新和认真落实地方立法制度,拓宽了民主立法的渠道,提高了立法质量;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高了监督质量;改进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议的报告形式,提高了议事效率和会议质量;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推动有关方面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信访工作的实效。同时,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这些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完善工作方式,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人大工作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必须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前进。完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是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内在要求。五年来,常委会从实际出发,对各个年度的人大工作分别提出了不同的着力点: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谋创新”,第三年“抓提高”,第四年“求完善”,第五年是“重圆满”。围绕上述各年度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第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安排工作内容方面求实效。常委会把搞好年度工作选项,作为推进人大工作的源头来抓,力求使确定的立法、执法检查、视察、代表工作等工作安排,紧扣市委的中心工作、“一府两院”的工作重点和社会的热点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有利于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出发,根据轻重缓急,选择好立法项目。将《苏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新制定)》、《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修订)》等项目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并分年度组织制定。这些法规的相继出台,提升了地方事务管理的法治化程度,促进了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将《食品卫生法》、《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苏州市禁止开山采石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确定为执法检查内容,分别开展了执法检查。将听取和审议关于科技工作、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建设、苏州实现“第一个率先”目标进展、服务业跨越计划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落实“四大行动计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涉外民商事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反贪污贿赂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列入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议程,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于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突发事件,如:2003年全国发生非典疫情、2007年太湖无锡地区发生蓝藻水污染事件以后,及时将听取和审议苏州应对处理这些突发事件的情况,列入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议程并组织视察,督促政府采取应急措施,防患于未然。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决议。对代表在五年来各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关心农民身体健康”、“关于加快老城区街巷整治、改造”、“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增收”、“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苏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等7件代表议案作出了交市政府办理的决定。对关于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关于授予外籍友好人士“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等重大事项作出了决定或决议。常委会对这些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宗旨,保证了中心任务的实现。
第二,坚持与时俱进,在改进工作方法方面求创新。常委会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争取新发展。在立法工作方面,进一步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如在制定《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和《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时,通过立法听证会和媒体网络征求意见等渠道,分别收到600余条和300余条市民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吸收,从而使这些法规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在监督工作方面,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制定了《关于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实施办法》和《关于“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具体规定》。监督法施行后,及时制订了将有关监督内容向组成人员印发、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的操作程序。常委会还建立了公民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人事任免方面,实行了提请任职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和拟任职发言的工作制度,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人大意识。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程序,制定了《关于实施〈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具体操作程序》,既规范了“一府两院”报告重大事项的程序,也提高了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计划性和权威性。在代表工作方面,改进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方式、实行代表履职表制度、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开设常委会联系代表“绿色通道”等,提高了办理质量,增强了代表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在对外交往方面,积极争取把人大的对外交往活动纳入全市对外交往活动的整体计划之中,使这项工作得到了加强。在人大宣传方面,在《苏州日报》上开辟了“人大之窗”专版,为市民开启了一扇了解人大工作的窗口,也为人大工作贴近民生、反映民意搭建了一座桥梁。上述各项工作方法的不断优化和创新,给人大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三,加强工作研究,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求提高。常委会积极开展人大工作研究,推动人大工作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进展。采取日常研究和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相结合、面上调研和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增强研究的针对性,提高研究效果。2005年,中共苏州市委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结合对该意见贯彻情况的督查,就如何更好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解决督查报告所反映的问题作了批示,推进了该意见的进一步贯彻落实。2006年,常委会首次召开了全市人大调查研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调查研究的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的新目标和新任务,对推进全市人大调查研究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常委会每年都要分别召开一次人大工作务虚会和立法工作座谈会,届中还召开了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周年大会、代表工作座谈会等会议,总结交流了相关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新的努力方向,达到了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注重调查研究工作。五年来,常委会将发挥人大在“诚信苏州”建设中的作用等8个课题,分别纳入市委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经过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都形成了较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这些新的调研成果,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为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提供意见。每年,各工委、室也都按照主任会议的安排,围绕列入常委会会议的各项议题开展会前调研,先后对新农村建设、社区矫正工作、老字号企业保护、侨资企业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等77项专项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有关工作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