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照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77905件,办结76830件,同比分别上升13.4%和11.8%。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5166件,办结4894件,结收案比和人均结案数均居全省第一位。
(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454件,判处罪犯12838人,同比分别上升11.2%和10.7%。针对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增加、类型多样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斗争,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2件,同比上升12.5%。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章云广、李胜广等4人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达到1462.83克,2名主犯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力度,及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98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对2名被告人作出了无罪判决;依法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探索实施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办法;实行死刑罪犯会见近亲属制度。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涉诉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6162件(人)次,同比减少10.3%。涉诉进京赴宁上访数量在全省最少。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对涉诉信访重点案件逐案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件处理的“四定一包”制度。全国人大交办的11件案件全部实现息诉,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会办、协办制度,努力实现对信访问题的受理、承办、督办、回复和执行的无缝衔接。三是深化源头治理。着力提高一审、二审和初信、初访办案质量。认真做好诉前指导、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四是加强整体联动。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服判息诉工作的若干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青少年司法维权工作。深入开展“院校共建”,通过上法制课、设立法制信箱、组织模拟法庭、举办主题班会等形式强化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完善延伸帮教制度。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整体争创、全面维权”工作格局得到新的发展。积极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依法参与基层平安建设。认真做好司法建议工作,加强对经济社会等领域涉法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86条。坚持围绕审判创新形式,加强法制宣传,适时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系列活动。高度重视群体性纠纷案件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服务第一要务,积极推动和谐发展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05件。加强市场交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审结买卖、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1900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27.3亿元。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真做好金融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依法慎重审理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纠纷,及时审结金融类案件549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70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获得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基础上,经过积极争取,常熟市、昆山市和工业园区三家基层人民法院也先后获批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两起商标权纠纷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针对行政审判出现的类型相对向行政处罚、行政登记等类案件集中,审理难度增大,疑难复杂案件增多等特点,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判水平。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涉及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妥善审结一审行政案件310件,同比上升9.9%。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案件361件。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强化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到44.2%。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审判二十年回顾与展望活动。加强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的理论实务研讨。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应诉率达到43%,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认真做好国家赔偿案件审判工作。
探索延伸服务领域。牢固树立司法不忘大局、不忘稳定、不忘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增强依法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畅通诉讼“绿色通道”。继续深化服务外向型经济六项措施,通过开通服务热线、开设服务窗口、举行法律培训、定期信息通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推进依法服务工作。继续全力做好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26项工作。依法参与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服务金融企业9项措施。切实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参与构建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司法保障网络建设,及时向成员单位寄送知识产权案例860余份,适时召开网络参与企业案例通报会9场,参加人数达1000余人。在我市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期间,组织专门力量到现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认真组织开展“司法服务大局、促进和谐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举行了法官集体宣誓、升国旗仪式、新闻发布会、送法进社区、法庭开放日、赠送法律书籍等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完成1项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2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19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一等奖,实现历史性突破。
(三)高度重视保障民生,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妥善处理民生纠纷。及时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746件。在审理中,注重依法维护好妇女、儿童、老人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切实贯彻实施《物权法》,妥善审结一批商品房买卖合同、小区物业等物权纠纷案件。认真审理因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等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共审结上述案件6527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5.9亿元。强化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工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及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340件,同比上升134.4%。
切实强化执行工作。加强执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执行信息网络和执行救助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积极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督办执行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在办理我市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省茬平县信发木业有限公司等执行案中,由于执行阻力很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研究执行方案,分管院长亲自带队赴山东执行,果断采取有力措施,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为企业执结到帐1380万元。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1088件,同比上升18.1%,执结率86.16%,执结标的金额36.1亿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始终在全省名列前茅。
深化司法为民工作。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保护弱势群众的诉讼权利。全年共为923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418件案件当事人依法减免了诉讼费用。积极落实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权,继续大力推行口头起诉、上门立案、网上立案、假日法庭等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坚持巡回办案制度。深化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优秀“文明窗口”单位创建活动。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司法维权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及时执结案件246件,执结标的金额381.7万元。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司法水平
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履行协管职能,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一批学历高、能力强、勤政清廉、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强化在职培养培训,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廉政文化。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六条禁令”。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健全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5个业务部门被确认为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在广泛调研、先行试点基础上,制定实施《进一步严格规范法院干警与律师、案件当事人和社会中介机构相互关系的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