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一届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工作会议”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苏州工业园区召开。包括北京高院、江苏高院、广东高院等33家高级法院,以及苏州中院、杭州中院、广州中院等24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中级、基层法院共7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主持,介绍总结了近两年来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工作情况,通报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信息,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广东省高院、江苏省高院、浙江省高院及北京高院等四家法院在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介绍。
2002-2006年的5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4321件和52437件,同比1997-2001年的前5年增长了145.92%和141.99%,年均增长17.06%和19.29%;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13170件和12700件,年均增长8.93%和9.55%。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作为最直接、最有力、最稳定的保护方式,在知识产权创新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和主导性地位,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实现战略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主要由中级法院审理,基层法院一般不得审理,但经最高法院批准可以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江苏法院2003年以来共审结了各类一、二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676件,一些案件的审理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知识产权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目前,全省已有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等6个市中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南京鼓楼、玄武区法院、江宁法院,苏州工业园区、常熟、昆山法院,无锡江阴法院,南通通州法院,常州高新区法院等9个基层法院有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