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研发的“政府采购网上监管系统”具有“信息集成、效廉双控、上下联动”三个主要特点,提高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规范了采购当事人的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网上监管系统应运而生
我市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和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思路和模式。即我市不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监管与执行彻底分离,执行与操作完全实行市场化。市财政局只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能,具体操作和执行由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承担。目前,全市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从起步时期(1999年)的4家(都是国有),发展到现在的55家(都是民营),其中31家为工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4家具备药品、医疗器械招标代理资质。共有450户采购单位可直接向市财政局提出政府采购申请。
2004年以来,我市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市场,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和中标后续管理,规范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较好地遏制了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行为。但近年来,采购规模增长迅速,由采购初期的0.57亿元到2006年的75.24亿元,其中工程类采购规模为26.35亿元,采购规模在全省遥遥领先。同时,采购范围也不断拓宽,对公共服务领域内的政府采购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将绿化养护管理、老街巷老新村公共卫生间保洁维护管理、危旧房改造、房屋拆迁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药品政府采购2006年实现了市、县联动,将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统一集中招标的规范化运作轨道。
2005年,我市制定了《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从预算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备案、采购方式变更、投诉处理到资金支付等各环节,都明确了管理依据、要求、程序、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并以发文和上网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2006年,我市又出台了《苏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这是一个刚性强、约束力大的监管制度,填补了全省乃至全国的空白。在此基础上,我市自行开发并应用了 “政府采购网上信息传输系统”,在有形市场内部,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信息和我们的监管行为全部实行制度化和程序化。2007年,根据“全程监管、及时纠偏、扼住源头、以防为主”的理念和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监管电子化的步骤安排,我市由财政局、监察局、信息办共同承接了“中国廉政建设”项目办公室布置的“政府采购网上监管系统”的研发工作。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的技术支持下,用了近半年的时间,建立了“政府采购网上监管系统”,目前已调试完毕。
网上监管系统四大功能
政府采购网上监管系统分网上信息传输和网上监督两个子系统,主要由信息传输、前期监管、中期监管、后期监管、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系统管理等13个模块组成,有全程监管、预警纠错、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四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