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前昨两天召开的全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由于个人所得税制的进一步改革,同时费用扣除标准由1600元上调至2000元,我市个人将少缴所得税近10亿元。综合市国税系统和市地税系统的数据,初步测算,我市今年内资企业估计将少缴所得税33亿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在2002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其所得税由国税系统征收;而2002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其所得税由地税系统征收。今年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实现四个“统一”:一是内、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内、外资企业各自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格局;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由33%降为25%。三是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四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将现行的“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以区域优惠为辅”的格局。
市国税系统根据前年的情况进行测算,由税前扣除、税率变化和税收优惠等因素导致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少征额占前年内资企业所得税入库总额的29%。去年,市国税系统征收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入库67.4亿元,同比增收24.6亿元,增长57.6%。粗略测算,由市国税系统征收所得税的内资企业今年将少缴企业所得税19亿元。根据市地税系统初步测算,在不考虑征管范围调整及其他政策影响的前提下,仅因税率下调,预计由市地税系统征收所得税的内资企业将少缴企业所得税近14亿元。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加起来,今年我市内资企业估计少缴企业所得税33亿元左右。
个人减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减缴企业所得税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藏富于民”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