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质人苏州盛宝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陈香宇和质权人苏州东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高高兴兴地在吴中工商局领取了吴工商出质登记[2008]第001号《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通过450万股东个人股权的出质,企业成功融资300万元人民币,能够这么快得到企业发展所需资金,而且还成为这方面政策受惠的第一人,苏州盛宝源贸易有限公司代表很是激动。
据了解,这是《物权法》实施后,苏州首例正式被办理的股权出质登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和动产抵押贷款之外,内资有限公司还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登记的方式办理融资手续。不过,《物权法》实施后,一方面出质人和质权人要求工商部门登记的情况逐渐增多,另一方面,国家有关方面尚未出台相配套实施的操作规范。为了帮助企业尽快解决融资难题,吴中工商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出台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规定》,制定了股权出质登记的法律文书和申请书格式文本,并规范办理了《物权法》实施后的首例股权出质登记。相关人员表示,及时实现《物权法》规定的股权质押权利,能够尽快地为企业融资打开一条新通道,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