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增殖和科学利用太湖渔业资源,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决定,2008年太湖继续实行封湖禁渔,从2月1日到8月31日,全太湖水域除特别允许的专项作业外,其它捕捞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作业一律禁止。与往年所不同的是,今年的《太湖封湖禁渔通告》规定,太湖水域全年禁止虾窝、底拖网作业。
近段时间,太湖渔民已经开始陆续整理鱼网、进港休整。记者从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在封湖禁渔期内,大多数太湖渔民会选择出去打短工、做临工。持有特许捕捞证的渔民可在允许的范围内继续从事特种捕捞。但是,炸鱼、毒鱼、电鱼、虾簖、密眼流刺网(网目小于1.2厘米)、鱼鹰、地笼网、机吸螺蚬、闸口套网、大小花篮作业等为太湖全年禁止使用和携带入湖的渔具、渔法。《通告》还规定,太湖东山与西山之间的水域为常年禁渔区,全年禁止渔业捕捞生产及捞割水草作业。
为增殖渔业资源,去年,太湖开展了大规模鱼种放流,共投入放流经费332.5万元,放流各类鱼种45万公斤,其中花白鲢30万公斤,占放流量的67%左右。据统计,2007年太湖水产品总量达3.8万吨、渔业经济总量8.9亿元,太湖渔民人均收入14800元,太湖渔业已成为渔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为保护太湖水源水质,太湖围网整治工作目前正在展开,西太湖26480亩围网将于2月底全部拆除。《太湖封湖禁渔通告》还规定,禁止在封湖禁渔期间收购非允许捕捞的水产品。违规捕捞、收购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赔偿渔业资源损失、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渔船、吊销捕捞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