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内获悉,今年“专转本”录取将继续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在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考试时间定为5月11日。
据悉,2008年考试科目及分值为,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有关本科院校将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省教育厅将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另外,2008年“专转本”规模控制在江苏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招生计划共12000人,安排在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各院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各院校将按照本科专业对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制订“专转本”计划,于2008年2月24日前将计划报送教育厅,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专转本”选拔。200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将选择部分专业进行试点,方案另行下达。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相关链接:什么叫“专转本”
列入国家普高招生计划经省招办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籍学生经过选拔由专科院校转入本科院校学习称专转本。
被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需要提醒的是,“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