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法律能保护我的创新成果!”昨天下午,积愤两年的相城区元和街道农民戴火根,谈笑风生。刚拿到手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写道:上海山尔公司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戴火根“木合金复合窗帘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
一次生意场上习以为常的讨价还价,让戴火根倒吸了一口冷气。2006年10月,一位经销商找到他,明确要求戴火根调低窗帘杆的价格。“他说,市场上和我一样的窗帘杆价格要便宜得多”,迫于无奈,戴火根将每米18元的原价调至16元后,立即开始明察暗访。毕竟,自主研发的“木合金复合窗帘杆”耗费了他全部的心血和积蓄。
现年58岁的戴火根说,他一直在陆慕经营窗帘生意。“当时,市场上的窗帘杆只有原木和铝合金两种材质”,十年生意的观察,戴火根萌发自主研制新型窗帘杆的念头,“原木窗帘杆磨擦力大、光滑度差、拉合不畅、样式单一,而铝合金窗帘杆更存在易卡壳、易扭曲断裂的弊病”。
四年后,戴火根研发的“木合金复合窗帘杆”问世:在木质杆体外包覆金属层,而后印上符合现代人审美的印花……2005年6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授予这一窗帘杆“实用新型专利权”。迎接这一科学认可的是,戴火根不仅关闭经营十年之久的窗帘店,将总共68.5万元的房屋拆迁款全部投入研发试验,另外还背上10万元的债务。他却执着地认为,农民要想创业成功,必须在“人无我有”上动脑筋。
“作为一项专利,市场上怎么可能出现同样的窗帘杆?”送走经销商,戴火根这才回过神来:原本每月高达20万元货款的批发量,为何直线下跌至当时的不足5万元。
在一家商店内,戴火根发现同类产品。经认定,该商店所售窗帘杆涉嫌侵权;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窗帘杆全部来自一家名为“山尔装饰”的上海企业。自己辛苦几年的研发成果,怎能被别人窃取?戴火根一纸诉状,状告上海山尔公司及两位经销商侵犯专利权。法院查明认定,山尔公司所生产的窗帘杆技术特征与戴火根的专利产品完全一致。
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上海山尔公司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戴火根“木合金复合窗帘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山尔公司赔偿戴火根经济损失5万元。
“我会把自主创新这把致富的钥匙擦得更亮!”戴火根透露说,除了窗帘杆外,一项用于装饰门窗的印花技术已基本成熟,“今年,我还要再拿一个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