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将至,幸福的准新娘张小姐,和准新郎到吴江某影楼去拍结婚照。在拍摄前,影楼的化妆师开始给张小姐化妆。由于知道自己是过敏性皮肤,所以张小姐特地跟化妆师说:自己的皮肤容易过敏,所以最好用她自己带来的化妆品,或者化个淡妆。可化妆师却拍着胸部保证说,影楼里提供的化妆品都是名牌,肯定不会引起问题。而且结婚是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怎么可以太随便呢!张小姐心想也是,谁不希望自己的结婚照看起来更漂亮一些呢?于是就同意用影楼的化妆品,并拍了结婚照。可是没想到,第二天张小姐在镜子里一照,整张脸上都是红点点,密密麻麻数都数不清,模样太吓人了。到医院里去一检查,过敏!张小姐于是就到影楼去讨说法,可影楼却说,他们店里的化妆品都是合格的名牌产品,从来没出过任何问题。几经交涉无果后,张小姐找到了吴江市消协。消协人员说:张小姐在化妆前就跟化妆师说了她的皮肤容易过敏,所以化妆师应该有所重视,不应该一味推荐张小姐使用自己店里的产品。虽然化妆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但这并不是说影楼就没有责任。另外,张小姐皮肤容易过敏,那自己应该慎重。虽说是影楼人员推荐的,但到底张小姐自己也同意了的。最后,在消协人员的调解下,影楼补偿张小姐诊治费160元和其它损失340元。
同是吴江的沈阿婆,却因为卖家没有说明商品的使用情况,而导致2亩水稻苗枯死。
吴江平望镇顾扇村的村民沈阿婆,今年已经70多岁了。2007年7月21日,沈阿婆在农资服务站购买了两瓶水稻苗除虫药水(绿丰牌速灭菊)、两包虫刹手药粉和一瓶除草药水(百草枯)。买回家的当天,沈阿婆就在自家的2亩水稻田里施用。可是没想到,还没到天黑,施了药水的水稻苗全部打蔫发枯,很快就枯死了。沈阿婆于是就找到了农资服务站的负责人,指责他们卖的药水有问题。可是农资服务站的负责人却肯定他们的药水没有问题,是沈阿婆自己没掌握好药水的量,才导致水稻苗枯死的,所以他们没有责任。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沈阿婆家人找到了消费者协会。消协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了情况后说,农资服务站在经销农药的时候,应该对消费者特别是不识字的老人说明农药的名称、用途和用量等信息。现在因为没有对用量解释清楚,造成水稻苗枯死,农资服务站应承担部分责任。另一方面,虽然沈阿婆不认识字,但在使用农药之前,应该主动找识字的人或者农资服务站问清楚用法与用量。现在是沈阿婆擅自乱施药,导致稻苗枯死,所以也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最后,在消协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农资服务站一次性补偿给沈阿婆500元。
作为一名经营者,自己店里所卖的东西不能存在质量问题,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并不是说质量没问题就可以了。顾客在消费时,销售者应该对自己所提供的商品提供必要的说明。更不能为了追求利润,而强行推销或诱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