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昨天下午,我们请来商报律师团成员、江苏苏州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市消保委常委、副秘书长鲁云亮律师,高新区、虎丘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尤继祖,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宋家龙坐镇本报编辑部,通过热线为广大消费者解惑释疑,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短短三个小时的时间里,商报三门固定电话又一次被打爆,三位专家不停地接电话,连喝口水的机会都没有。读者争相向专家提出各种问题,还有不少读者直接来到编辑部里,当面问一问专家。
塑钢门窗被偷梁换柱房产商是否要更换?
“读者咨询”赵先生问:2005年我在园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交房时才发现,原本购房合同上明确约定的塑钢门窗,现在全部变成了铝合金门窗。我根据合同要求房产商予以更换,房产商却说铝合金门窗的价格要比塑钢门窗贵好多,不肯更换。几年来我多次找房产商交涉,但都没有结果。今年2月初,我跟房产商说要诉诸法律,但房产商却说我过了诉讼时效,官司肯定打不赢的,请律师教我怎么做?
“专家解答”鲁云亮律师说:这起纠纷的事实很清楚,根据购房合同上的约定,房产商交给业主的应该就是塑钢门窗,但现在却变成了铝合金门窗,不符合交房条件,业主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去申请仲裁或者是提起诉讼,以谋求问题之解决。另外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由于你几年来多次找房产商交涉过此事,所以诉讼时效应从交涉之日起重新计算,当然,你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某年某月某日你去找房产商交涉过这一事实。
赠送的商品不好用商家应当承担责任
“读者咨询”李先生问:去年年底,我去某商家购物,在一次性消费满500元后,获赠一台手动小型榨汁机。回家后,我刚拿出榨汁机一用,那台榨汁机居然发生开裂,无法使用了。事发后,我多次找商家交涉,要求其免费换一台榨汁机,或者给我调换相同价格的商品,但遭到了商家的拒绝。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
“专家解答”鲁云亮律师说:事实上,现实经济生活中,有大量的“买××元赠物”,或“买×赠一”中的赠与,但这些并不是无偿的,而是有条件或附义务的,即顾客必须购买价值较大的商品,因而接受的商品仍然是通过有价交换而取得,只不过商家做得比较隐蔽,顾客不需要直接付赠品的钱,实际上,赠品的钱,商家已经巧妙地“算到”顾客此前赠与商品前的买卖价格中去了。可见这种赠与绝对不是无偿的,而是商品买卖中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商场从商品买卖获取利润。因此,商场应对其赠品中的瑕疵承担责任。律师认为,李先生完全有理由让商家免费更换一台新的并保证质量的榨汁机,如果商家不肯换的话,建议李先生向当地消保委投诉。
超市有权对顾客罚款吗?
“读者咨询”章小姐问:不久前我到某超市购物,结完账后,发现报警器响了,我自己一检查,手提包里多了一支洗面奶。我这才想起是我拿的,后来忘记结账了。于是,我主动向超市方的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谁知上来几个保安,不容辩解就把我带到了一间小屋子,硬要我承认我是小偷,偷了东西,并要罚款500元(洗面奶价格的十倍)。我向他们据理力争,百般辩解,可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当时由于我急于走人,在交给保安500元罚款后,才回了家。请问律师:超市的这种做法对吗?
“专家解答”鲁云亮律师说:除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对公民和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因此,超市的做法是显然违反法律规定的。即使您交了钱,这种行为也是无效的。章小姐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向超市要回自己的钱,并可视具体情况要求超市赔偿。
同一种药价格咋差这么大?
“读者咨询”徐阿婆问:春节前我在海王星辰的门店,买了一盒控制血压用的施慧达,7粒装的,售价31元。过了近一个月,药用完了,我就近到另一家药店去买,同样是施慧达,14粒装的,只卖24元。“药多了一倍,价钱反而便宜了7元,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不是第一家店故意卖高价?”
“专家解答”宋家龙说:国家在药品价格管理上面,采取政府指导价,规定最高限价,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那就是合法的。影响药品价格的因素很多,比如进货时间和渠道,如果正好是在价格低位进的货,或者是直接从生产厂家进的货,那售价自然就会低一些。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药品的规格不同,那价格也是不同的,比如每粒药中含有的药品成分,含量大的,价格自然就大些。最后,各药房的经营情况不同,更不会同一种药就是卖一个价钱。所以现在鼓励大家,买药也要 “货比三家”。至于徐阿婆的这个情况,由于两盒药品的价格相差太大了,所以一时不能确定是不是药店违规操作,还是药品规格不同,建议徐阿婆拿着药品的外包装到药监部门去咨询一下。
甲醛泡过的水产品咋识别?
“读者咨询”王老伯问:我们全家常吃海带、海蜇、牛百叶;但是,上周我家买的牛百叶感觉特别白,家人说有可能是用甲醛来浸泡的,后来就没敢吃。请问:怎么判别食品有没有用甲醛浸泡呢?
“专家解答”宋家龙说:牛百叶感觉特别白是有可能使用了甲醛的。新鲜的水产品都带有海腥味,但经过甲醛浸泡的水产品,看起来特别亮、特别丰满,有的颜色会出现过白、手感较韧、口感较硬。如果甲醛加多了,凑近一闻,会发现轻微福尔马林的刺激味,细嚼时会有刺激感。
菊花茶可以经常喝吗?
“读者咨询”陆女士问:我女儿喜欢用玫瑰花、野菊花等花草泡茶喝。她是从同事那里学来的,据说现在很流行,但也有人说经常喝花茶对人体不好。请专家解释一下。
“专家解答”宋家龙说:近年来,中草药当茶饮已成为一种时尚,但还要提醒市民,有些干花、中草药当茶饮用对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碍,但有些干花、中草药的确不适合长期饮用。比如说,决明子虽然有降血脂的作用,但可能引起腹泻,长期饮用对身体不利。甘草长期服用会引起血压升高。干花泡茶也不是绝对安全的,有些人饮用了野菊花茶后会出现胃部不适、肠鸣等消化道反应,脾胃虚寒者、孕妇不宜。另外,正在服用西药的患者饮用中草药茶更应注意,中草药茶不适当地与西药连用,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
健身房突然搬了家路太远顾客要退卡
“读者咨询”陈女士问:我为了锻炼身体,在家附近的一家健身馆花了1330元办了张健身卡,哪知道我还没来得及去消费,这健身馆突然由石路搬到了工人文化宫附近去了。这样一来,健身馆就离家太远了,我觉得很不方便,于是就到健身馆提出退卡,要求对方返回全部卡费,却遭到了健身馆的拒绝。对方说,他们并没有关门,只是搬家,在正常营业的情况下,陈女士完全可以来消费,退卡是没有道理的。就此事请教专家。
“专家解答”尤继祖说:陈女士是因为健身馆在家附近,锻炼起来方便才办的卡,现在是由于商家突然搬家,给陈女士消费造成了困难,因此违背了当初办卡的初衷,所以陈女士提出退卡要求是合理的。建议双方再协商一下。
青团子里吃出指甲赔多少钱才算合理
“读者咨询”张女士问:最近我花了十元钱买了两盒青团子,一共十二只。没想到,回去食用时,却发现其中一个青团子里面有手指甲,顿时食欲全无。经过交涉,商家只肯按照一比十的比例,赔我100元,但我觉得只赔100元难以补偿我的损失,要求商家赔偿200元。就这样,双方为了赔偿金额多少的问题而僵持不下。
“专家解答”尤继祖说:建议消费者与商家再协商一下。需要提醒的是,维护自身权益是消费者的权利,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提出的要求最好合情合理、有据可依。不然,要价过高的主张,往往只会加深矛盾,而不利于问题的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