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犬只年度延续登记手续的办理工作下周即将陆续展开,凡已办理养犬登记的养犬人需要继续养犬的,可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凭犬只的合法、有效免疫证明和原养犬登记证到各辖区指定地点办理延续手续。
这次登记延续手续工作主要针对2007年度已办理养犬登记证延续手续的的犬只。为方便市民办理延续手续,各城区及县市将集中延续期间和地点,同时开展新申领养犬登记证的“一站式”现场审批办证工作。需要办理延续手续的市民带着犬只合法、有效免疫证明(尚未进行年度免疫的携犬只现场免疫)以及养犬许可证,前往各辖区指定地点办理。重点管理区每年每犬收取300元管理费,一般管理区免收管理费。
集中延续工作过后,其他养犬登记证届满,需办理延续手续的,以及新申领养犬登记证工作可到各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集中延续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执法整治,对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以及未申请登记办证的犬只,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补办的,收容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