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金阊区一出租屋内发生煤气泄漏事故,造成4人中毒、3人死亡的惨祸。这起事故再次凸显了群租现象背后的重重隐患。
5月1日起,苏州将实施新的出租房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出租房屋的人均承租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这一规定的目的显而易见——治理群租,消除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和人身安全。
3条人命的代价,能否唤醒房东们的安全意识?新的出租房屋管理办法,能否终结群租现象?失地农民们赖以为生的 “房东经济”,又该向何处发展?
昨日,记者对两个堪称群租现象 “样本”的城中村进行了调查,试图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房间像鸽笼 有个房东叫 “连长”
吴中区城南街道红庄村、木渎镇南浜村,两个外来打工人员高度密集的“城中村”,群租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记者选择这两个村子作为本期“星期五调查”的样本。
红庄村南北向的主干道两边,是一片片密密麻麻的民房,这些房屋里住着3万多名外来务工人员,房东与房客之间的人口比例为1:10。该村绝大多数村民家的房屋面积都大得惊人,通常是以一幢原有的二层楼房为中心,前后左右都见缝插针地建起了两层或三层的小楼,几乎没留下一寸空地。除了自己居住的房间之外,村民们将其他所有的房屋都用于出租。红庄社区居委会主任毛俊杰坦承,他自己家里就有31间出租屋,住了60多名打工者,“平均每户村民家都住着三四十人,最多的一户住了100多人。”
昨天上午11点,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走进红庄村一户普通村民家里。这户村民家共有三进房屋,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用于出租的房屋大约有40间,一间挨着一间,密不透风。每间出租屋住着两到三名打工者,有的房间里还住着一家四口。由于屡次翻建,房屋的结构如同迷宫般复杂,女主人领着记者去看房子时,从前院走到后院就转了四个弯。
每间出租屋的面积都不超过10平方米,除了一张床,室内几乎没有什么家具;位于后院的房间,通风和日照情况都不理想,阴暗潮湿;所有的出租屋共用一个厕所,卫生条件很差……
这种形同“鸽笼”的出租屋在红庄非常吃香,“这是最后一间了,”女主人告诉记者,“如果你不想租,下午可能就被别人租掉了。”在另一户村民家里,一间出租屋的前任房客正在搬家,已经有人在看房子谈价钱了。
南浜村的面积比红庄村更大,出租屋的规模也更“宏伟”。在这个村子里,在原有的二层楼上再加盖两层的格局十分普遍,据当地村民介绍,有的人家的出租屋面积多达上千平方米,住了将近200人,房东绰号“连长”。
吃喝拉撒 埋下了重重隐患
在红庄村,不少出租屋堪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巴掌大的房间里,锅碗瓢盆、煤气灶具一应俱全。记者在该村采访时,正值烧午饭的时间,每户村民家里,都有好几台煤气灶在同时开火,煎炒蒸炸,烟熏火燎。记者走访的几户房东都允许房客在出租屋内烧饭,“充液化气很方便,村子里就有,一个电话随叫随到。”在一户村民家里,记者总共找到了16套液化气灶具和钢瓶,尤其令人害怕的是,有几间小厨房竟然是用木工板搭成的,打工者在烧饭时,煤气灶的火舌几乎就舔到了板壁上。记者注意到,该村民家的大门上贴着一份派出所发出的“告居民书”,这份“告居民书”已被撕去大半,大体内容为2007年2月16日平江区高狮巷一出租民宅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警方提醒各出租户注意用火安全。
村子里还开着多家以木柴为燃料的老虎灶,记者看到,一条本来就不宽的街道上到处堆着木柴,甚至一间出租屋的四面都堆着木柴,万一发生火灾,屋子里的人很可能被困在里面无法逃生,而且即便消防队及时赶到,消防车也无法开进迷宫般的弄堂。
电器线路混乱是出租屋的另一大“特色”。在一座小楼的木结构屋檐下,记者看到了七八根纵横交叉的电线,通进每一间出租屋;在这座小楼的公用厕所里,一根电线的绝缘皮已经破损,铜芯暴露。
最令打工者们担心的倒不是火灾隐患或者煤气泄漏,而是小偷小摸。一名来自涟水的女青年告诉记者,村里的盗窃案件很多,大多数发生在出租屋内。她指着自己房间的门说,这扇门简直形同虚设,门板很薄,装的是普通门锁,要是真有小偷要进来的话,几秒钟就能搞定,“现在我从来不在屋子里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每年夏天刮台风的时候,我都提心吊胆,生怕出租屋发生问题。”居委会主任毛俊杰说,他们这些做房东的自己心里都清楚出租屋的建筑质量,“前几年的造价是每平方米180元左右,近两年建材涨价,每平方米要200元出头,这么便宜的造价,质量能好到哪儿去?”记者了解到,有些房东为了节约成本,造出租屋时连基础都不建,直接在泥地上砌墙!
在南浜村,记者询问一户房东能否在房间里烧饭,结果意外地得到了否定的回答,房东解释说,前几年村里屡次发生煤气中毒事件,自己也不想出事,所以专门腾出一个房间作房客们的厨房。
终结“群租” 强令能否落实?
2005年4月23日凌晨,木渎镇下塘街一出租民宅发生火灾,6人死亡;2007年2月16日午夜,平江区高狮巷一出租民宅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2007年3月22日晚上,三元三村的一个居民车库内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室内5人全部死亡;2008年3月19日,金阊区张家浜新村一出租屋发生煤气泄漏,4人中毒,3人死亡……
这些触目惊心的群体性死伤事件具有一个共同之处——群租。治理群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者的生命安全,已刻不容缓。
从今年5月1日起,苏州将实施新的出租房屋管理办法,规定,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对违反这一规定的出租人,公安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超过1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今年起开始实施的《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下列房屋禁止出租:一,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将居住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二,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三,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非居住房屋出租他人居住;四,将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出租;五,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
警方有关人士说,出台新的出租房屋管理办法,限制群租是重要目的之一。
毛俊杰认为,如果政府的要求强制施行,对房东们来说影响不大,他们还会照目前标准收租金,但对于打工者来说,其支付的房租则要增加一倍。
吴中区城南街道有关负责人也认为,“人均承租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的要求,在现有的条件下基层操作起来比较棘手。
“房东经济” 路在何方?
“红庄村全体村民每年来自房租的收入有4000万元,”毛俊杰介绍说,房租已成为村民的第一大收入来源——典型的房东经济。在整个城南街道,居民自建的出租屋多达4万余间。
城南街道副主任郁文明说,红庄村的群租现象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令政府深感头痛,“安全问题自然不必说,单单每天的生活垃圾就有25吨。”郁文明认为,无论从打工者的角度还是从房东的角度出发,“群租”这一粗放的“房东经济”模式必须改变。
打工者的住宿问题该如何解决?“房东经济”又该向何处走?在东湖路附近的一片外来务工者集体宿舍区,记者找到了答案。
这片“打工楼”共有3幢,由城南街道集体出资修建,目前有2000多名打工者入住。一家纺织公司包下了一层楼作为女工宿舍,公司安排了专门的宿管人员。记者看到,打工楼的格局与大学宿舍相仿,中间是走廊,两边是集体宿舍。集体宿舍里还有其他一系列的严格规定,甚至还开展文明卫生宿舍评比。
来自陕西的女工小潘对打工楼里的集体生活相当满意。她说,自己以前也曾和一个同事在红庄合租过房子,每个月房租100多块,环境、安全都很糟糕,去年搬进打工楼后,公司补贴一部分房租,自己每个月只要出30元,“最主要的是安全,大门传达室和楼层宿管员24小时值班。”
在吴中区,这样的打工楼已经建成110万平方米。“我们将着手将‘房东经济’与打工楼的建设结合起来,”郁文明告诉记者,街道将建设打工楼二期,还将有意识地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最终将“房东经济”推向股份合作集体分红的模式。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区范围内计划新建集宿房23万平方米,将解决1.4万名外来流动人口集宿问题,争取实现流动人口集宿率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