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是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统筹范围——沧浪、平江、金阊、高新区2008社保结算年度的起始日。昨晚,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得最新消息,2008年度,我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以及医保政策规定有新变化,总体保障水平在提高。 社 保 涉及市区1.8万户单位,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最低1369元,比去年提高189元 此次结算期,涉及市区1.8万户缴费单位及55万名参保职工。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日前公布结果,2008结算年度,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6844元和1369元,最低档比去年度提高189元;参加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3453元和2691元。 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08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165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在市区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内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1650元为起点,共设18个档次,最高6800元,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月缴费金额最低330元,比去年度提高30元,最高1360元;医疗保险按统一的标准缴费,月缴费基数1100元,月缴费金额137元。 已在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从4月份起一律按新标准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根据新标准及时调整缴费账户存入金额,每月缴费截止日仍为25日。 医 保 提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70岁以上的年增120元 根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从4月1日起,对苏州市区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作出调整,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将再次提高。 此《办法》规定,提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水平。70周岁以下的,较上年增加60元,由每人每年740元提高到800元;70周岁以上的,较上年增加120元,由每人每年830元提高到950元;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180元提高到1200元。 降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自负段金额。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前的自负段金额,在职职工由800元下调为600元,退休人员由600元下调为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