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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联社让茶农“抱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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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10:47:52
来源:
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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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在苏州吴中区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碧螺春茶文化节上,苏州洞庭东山和洞庭西山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联社的负责人欣喜地从江苏省工商局杨卫东副局长手中接过专业合作联社的营业执照,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联社执照。自此,阳春三月的姑苏大地上又将劲吹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发展的春风。 单体合作社遭遇发展瓶颈引发思考 “碧螺春”是我国十大名茶之一,原产于太湖洞庭东、西山之间,茶树和果木交错种植,使碧螺春有了独特的花香果味。吴中区是洞庭(山)碧螺春茶的主要产区,共有茶树种植面积2.8万亩左右,去年年产量230多吨,年产业规模达到2亿元左右。 自2005年以来,吴中工商局积极引导东山、金庭(原西山镇)两镇茶农成立合作社,截至目前两镇已有31家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单体合作社一般以村为单位,入股农户最多不过500多户,销售范围以本地为主,没有专业的营销队伍,也无力在城市开设门店,存在规模小、品牌杂、产品标准不一、销售渠道不畅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做大做强,也制约了洞庭(山)碧螺春茶的产业发展。 广大茶农的意见和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起了吴中工商局的高度关注与思考。如何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精神实质的原则下,创新合作社组织形式,通过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抱团发展,形成更强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成为吴中工商局在服务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又一新课题。为解答好这一课题,吴中工商局组成了专题调研组,由“一把手”局长亲自带队走入农民家中,来到田间地头,深入了解农民专业合作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合作社的合并与分立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对如何在保持合作社独立法人资格的前提下,促使农民实现更大规模、更高层面的联合,没有明确途径和程序。因此,吴中工商局感到引导组建合作联社,必须在吃透法律精神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进行尝试和实践。 在合法性研究中,吴中工商局遇到的主要难点是成员性质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企事业单位成员所占比例不超过5%,而合作联社是法人的联合体,其成员均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社。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仔细研究,吴中工商局果断地认为只要联社成员都是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执照的同类专业合作社,就能确保合作联社归根结底还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并不违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这一工作设想一提出便得到了江苏省工商局和苏州工商局的肯定和认可。 专业合作社联合互动达成多方共赢 3月22日,正式成立的苏州洞庭东山、西山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联社,分别由17家、12家合作社组成,注册资本分别为90万元、65万元,入股农户分别为3658户、3365户,茶树种植面积分别为4358亩、7340亩。两镇加入联社的合作社占茶叶合作社总数的95%,入股农户占茶农总数的60%,覆盖80%的行政村、40%的茶树种植面积。两个合作联社的成立,标志着农民群众在新的组织形式下实现了更高层次的联合互助,有助于达成多方共赢。 对茶农来说,合作联社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既保持了单体合作社的自主活力,又促进了合作社之间资金、人才、技术、土地、品牌、销路等资源的整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碧螺春茶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对茶业发展来说,合作联社的成立将促进碧螺春茶业的长足发展。合作联社将在镇一级范围内,在质量标准、证明商标、包装装潢、宣传策划、销售窗口、指导服务六个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这有利于提升洞庭山碧螺春的整体形象。合作联社将对农民种植、采摘、加工提供统一的指导培训,在包装上使用统一的洞庭(山)碧螺春茶叶原产地证明商标,并能将原来分散的销售人员整合成为规范的现代营销队伍,能大大增加洞庭山碧螺春的品牌附加值。合作联社的统一运作,还有利于延伸茶叶产业链,发展采摘、炒制、品茶等茶文化业,推进茶叶种植销售向三产服务业过渡。 对于消费者来说,由于合作联社加强了质量管理,这将有效避免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不良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作联社在茶叶种植加工过程中实行统一的技术指导,在茶叶销售时按照5级质量标准进行鉴定,根据茶叶品质标明不同等级,使消费者在购买茶叶时能做到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图①为:省工商局杨卫东副局长给合作联社颁证。此为全省首张专业合作联社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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