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社保中心获悉,参保职工在市级救助(公惠)医院发生2万元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当年度首次住院),办妥手续后可享受2000多元补助。
需要提醒的是,实时医疗救助范围为参保人员按社会医保规定发生的费用自负部分,不包括自费费用。
实时救助待遇如何计算呢?以参保救助对象在市级救助(公惠)医院发生2万元符合医保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当年度首次住院)为例,分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批准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等3类对象,有关人士分别作出说明——
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超过起付标准、4万元以下住院费用,医保基金结付90%。救助资金对住院起付标准全额补助,其余自负费用补助70%。其医保结付额、医疗救助补助额分别为17280元、2144元,实际个人自负额为576元;
批准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医保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为700元,超过起付标准住院费用医保基金结付比例统一为95%;医疗救助资金对住院起付标准全额补助,其余自负医疗费用补助比例为70%。其医保结付额、医疗救助补助额分别为18335元、1375.5元,实际个人自负289.5元;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含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精减退职人员、征地保养人员):医保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超过起付标准、2万元以下住院费用,医保基金结付60%;医疗救助资金对住院起付标准全额补助,其余自负医疗费用补助70%。其医保结付额、医疗救助补助额分别为11520元、6176元,实际个人自负23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