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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部门的紧急介入调查下,4月14日发生在苏州大华冷热工业有限公司的“女工晕倒”事件有了结果:昨天,吴中区工会和劳动部门提出的该企业副总必须赔礼道歉、承担员工医疗费、赔偿精神损失等三条要求在该企业已全部落实,四名女工情绪稳定,其中三位已经回到工作岗位,晕倒的女职工正在恢复中,今天也将回到工厂。昨天,市总工会还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这一事件,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全面推动外企、港澳台企业建立工会,以此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4月14日上午8时左右,苏州大华冷热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发现自己工作服后背被人用红笔划了一道杠,就要求受到怀疑的4名女工长时间站立,其中一名女职工因体力不支晕倒,后送医院治疗。次日,吴中区工会会同劳动部门调查后明确指出,该企业副总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伤害了职工身心,并对该企业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该企业副总必须赔礼道歉,第二,承担员工医疗费、赔偿精神损失;第三,要求企业不得在今后的工作中为难4名女职工;同时要求尽快建立工会组织。 据了解,落户在吴中经济开发区的苏州大华冷热工业有限公司成立已两年有余。公司成立之初,吴中经济开发区工会就曾上门帮助企业建立工会,但该企业以董事会没有批准为由拖延至今。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近年来我市外企建会力度持续加大,截至去年我市共有6798家外企、港澳台企业成立工会,建会率为86%,但像苏州大华冷热工业有限公司一样没有及时建立工会的外企也不少。他坦言,在帮助外企、港澳台资企业建会时,工会工作人员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其中观念的差异是主要原因。外资方常常根据本国、本地区的经验认为企业工会是一个与资方利益矛盾的组织而加以排斥。虽然《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逾期不成立的将以企业工资总额的2%交纳工会筹备金。但由于以上原因,一些外企、港澳台企业宁可交纳工会筹备金也不愿意成立企业工会。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女工晕倒”事件为我市加强外企建会敲响了警钟,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调查,寻找新的外企建会途径,加大外企建会步伐,以此促进企业民主建设,畅通职工诉求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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