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苏州某传媒企业的“临时聘用”职工。由于该企业没有与他们这些新进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近日王先生便通过苏州劳动保障网,在网上向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近日,该案已经正式受理结案,苏州劳动监察部门已责令该企业与王先生所反映的123名聘用职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这些职工全额补缴了社保金。
所谓“预处理制度”,是指劳动保障部门搭建的一个公共投诉平台。以往,职工投诉举报,都由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受理。由于职工对劳动监察管辖区域的不了解,常常出现了吴中区的跑到园区去投诉,高新区的跑到吴中区去投诉。如果一地不受理,投诉人员又要重新跑,有的投诉人在“奔跑”中更添了怨气。
市劳动监察支队朱焕忠科长告诉记者,苏州是从2006年3月开始实施投诉举报“预处理制度”的。该制度的建立,大大方便了职工群众的维权投诉。在实行预处理制度后,对于不属于本级劳动监察受理的投诉举报,只要登记录入系统,就会由预处理中心指令有管辖权机构进行受理立案。不管你的投诉地发生在哪里,只要在苏州大市范围内,也不管你是来信举报、网上举报还是去劳动部门投诉窗口当面举报,都能进入“预处理”平台,每天的17点前,该系统会按管辖权,指令相关部门受理,投诉者也不会再遇上“踢皮球”了。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两年中全市登记办理预处理投诉举报达到3053件。其中,2007年预处理登记1918件,比上年增加783件,增长近69%。另外,我市12333劳动保障投诉咨询电话、来信来访等也都纳入预处理系统中,使职工的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