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报道了“只生一个孩子、未享受加发5%的养老金待遇的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3600元”后,不少市民纷纷来电咨询一次性奖励金怎么领取、到哪里领取。昨日,苏州市人口与计生委公布了“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方案,从5月4日到5月23日,申领一次性计生奖励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到社区进行登记。经过审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半年内拿到奖励金。
可以申领一次性奖励金的对象有三类,一类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 《独生子女证》),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第二类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退休人员,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第三类是符合以上条件,终身无子女的退休人员。对这一类奖励对象怎么认定呢?计生部门表示,终身未婚又未收养过孩子,夫妻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过孩子,再婚夫妻中未生育、未收养过孩子又无继子女的一方,丧偶或离婚的一方未生育和未收养过孩子又无继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又不再生育者,只要符合其中一条的就可以认定为终身无子女退休人员。
据介绍,从5月4日至5月23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集中登记。在本市居住的人员可到现居住地的社区(村),在苏部省属企业的退休人员到企业登记,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可直接登记或者邮寄登记。具体为:本人或委托配偶(子女)可携带相关证件到退休时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直接登记;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填写好的申领表挂号寄至退休时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口计生委(局)。根据不完全统计,苏州有6000多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在外地,计生部门将把申领表邮寄给他们,符合条件的人可将表格寄回计生部门。
申领一次性奖励金,需要提供的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退休养老证》;子女《身份证》;终身无子女对象的提供《终身无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对于不少市民关心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问题,计生部门表示不用担心,可到所在街道(镇)计生办补办,或到本人档案中查寻存根,若到本人档案中查询的话,只需要找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独生子女申请表》和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财务记录签字凭证中任何一份材料,它的复印件可作为有效证明。
登记之后,计生部门将对申领表进行审查核实,这需要40个工作日,包括初审录入、审核、比对、公示、审定及报送等步骤。通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在半年内拿到奖励金。到时候,养老金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奖励对象,将通过养老金账户代为发放;其余人员由人口计生部门委托街道 (镇)发放。在苏部省属企业的奖励对象,由企业按标准直接发放给本人。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