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一点小小的矛盾产生口角,进而演化成一场争斗,近日,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接连受理了两起因小摩擦而导致的故意伤害案件。
2月26日凌晨2时左右,丁某和七八个朋友来到莫邪路上的一家火锅店吃消夜。因为火锅店二楼的厕所只有一个蹲位,丁某去上厕所,时间稍长了一些,外面的人等不及便开始捶门骂人。里面的丁某也不甘示弱,出来后你推我搡就动起了手。一听见楼上开始打架,在楼下吃饭的十几个人都拥了上去,见到不认识的就打,场面完全失控,直到警方接到报警赶来方才停止。一场混战后,参与斗殴的十余人中有六七人头部受伤,其中一人被丁某以锐器划伤面部,构成了轻伤。
时隔仅一天,2月27日晚上6时左右,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两对年轻人之间。两名男子你争我抢坐进了车内,声称是自己先上的车,互不相让,并由出言不逊发展到下车动手。很快,处于下风的一方打电话叫来了帮手。一辆白色小轿车疾驰而至,里面蹿出三个年轻人,其中两个直扑上前,将对方男子打倒在地。另外一个下车后从车后备箱中取出一柄砍刀,对躺在地上的男子砍了几刀。后经鉴定,受伤男子的右手大拇指几乎被齐根砍下,已经造成重伤,右手几根手指都有不同程度骨折,不能动弹,后背肩部还有一处大伤口,深可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