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起,申领一次性计生奖励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者半年内可拿到奖励金。
据了解,奖励对象可分为三类: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退休人员,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符合以上条件,终身无子女的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为每人3600元。2008年1月1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待省政府修改《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月4日至5月23日,进行集中登记。登记有直接登记和邮寄登记两种方式。本人或委托配偶(子女)可携带相关证件到退休时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直接登记;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填写好的申领表挂号寄至退休时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口计生委(局)。所需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退休养老证》;子女《身份证》;终身无子女对象提供《终身无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符合条件的在苏部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可到企业登记。据了解,人口计生部门已委托邮政向居住外地人员发放《告知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若遗失,可到所在街道(镇)计生办补办,或到本人档案中查寻存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或《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独生子女申请表》;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财务记录签字凭证,档案中只要有上述材料之一,其复印件可作为有效证明。市民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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