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 ,一部新的法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有哪些 “亮点”值得关注?《劳动合同法》施行至今近5个月,其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者权益保护等诸多规定又该怎样去理解和运用?昨天,两位法官做客晚报96466政法热线,对这两部法律中的一些热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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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故不让上班
劳动者怎样维权
钱女士:我在个体企业上班到现在,从来没有签过合同,单位也没有给我们交过养老金,这个月无缘无故就不让我们上班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杨晓军:根据新出台的劳动法,就算是个体企业也应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你和企业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你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中涉及几个问题,一、你自己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是何想法;二、企业无故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因为工作满一年的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
对开除决定不服
我该怎么办
潘女士询问:上个月,单位以我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给了我一张开除决定书,不让我上班了。我觉得我没有犯下什么严重的错误,去和单位理论,但是单位在半个月前没有经我签字就把退工手续办好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张弛:单位没有让你签字就办退工手续,而你对企业要你离职的决议不服,这个退工手续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如果你对单位的决定有异议,应当在60天之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上班时受伤骨折
老板不管怎么办
顾先生:我在上班的时候把脚弄伤了,单位就给了100元医药费,医院鉴定是骨折,需要休息三个月,我现在没有能力生活,想开工资,老板不给,老板说等病看好了一起报销。我和包工头老板没有签合同,现在该怎么办?
杨晓军:按照我的个人观点,现在你要解决生活问题,可以向总公司反映这个情况。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说,按照你所描述的肯定是工伤,包工头和他上面的公司应该为你支付相关的医药费等其他的费用。如果他们不支付相应的费用,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不给签合同员工欲走可申请仲裁获得补偿
金女士询问:我去年10月份到了一家中介公司工作,这家公司是连锁的,当时录用时,公司对我说劳动合同要三个月以后跟我签,可是我一直工作到今天,公司都拖着没和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养老金,请问一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弛:你的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对的,如果你要继续做下去,就应当要求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想离开这家公司,可以向你公司所在区域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予你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点你需要注意,因为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必须收集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与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
公司外迁我想离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董先生:我在一家合资企业上班,现在公司要搬迁,在常州有一个加工点,公司要我去常州,由于我的身体原因,不太适应常州的工作,我要求在苏州工作。公司说,要么到常州去,要么待岗。我跟公司签的合同中,工作地点是苏州市,如果我现在要终止合同,我是否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杨晓军: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原来的劳动法上没有相关的规定,现在新出台的劳动法对这个问题有了规定,劳动合同不是由于你的原因而双方协商一致要终止,企业应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已经作出了要你待岗的决定,你可以以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名义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但是你自己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
工伤补助费太少能否主张提高标准
江先生询问:我的儿子15年前在工厂里上班时发生工伤,大脑受了伤,鉴定下来为9级伤残,厂里也不要他上班了。1年不到后,厂里就给他停发工资了,只是每个月给他290多元的生活费,一直发到现在。我觉得现在这笔费用太低了,曾向工厂商量过,厂里的意思是你们父母还在,厂里也不会多给的。
张弛:你儿子被鉴定为工伤,且为9级伤残。厂里说因为你们夫妇还健在,不给你儿子提高生活费,这是没有道理的。你现在认为厂里给的生活费低了,应当有权利主张提高标准。解决这笔费用有两个选择,一种是要求企业继续每月支付你儿子生活费并提高标准,直到与你儿子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第二种是你儿子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一次性支付给你儿子一笔费用。当然,从程序上来讲,你应当先就此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嘉宾访谈
新法施行凸显两大亮点
在昨天的访谈中,两位法官首先结合《劳动合同法》解答了这些读者较为关注的问题。
对于即将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嘉宾认为,这部法律比之以往最大的一个改变在于仲裁时效的改变。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是60日,而这部法律规定是一年,还有一个特殊规定,就是在劳动者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此外,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制度也是这部法律的另一个亮点。“一裁终局”适用于两类劳动争议案件,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一类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而发生的争议。两位法官认为,原先的“一调一裁两审”,对于劳动者而言,时间比较漫长,维护自己权益的成本也比较大,而这部法律施行后,对劳动者则会带来更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