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讯今天上午,2008年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情况介绍会在市教育局召开,《2008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08年苏州市区小学入学工作意见》、《2008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200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印发,备受关注的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方案出台。
市区幼儿园:招生时间为6月7日~9日
今年我市幼儿园生源进入高峰。苏州大市预计招生人数为6.3万人,较去年的42186人增加了2.1万人,其中市区今年预计招生1.6万人,较去年的10218人增加5782人,幼儿园资源紧缺的矛盾仍然突出。
根据《2008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幼儿园招生坚持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儿教育发展为原则。幼儿园的招生应与小学的招生分开进行。
入园、入托对象:
1.幼儿园的招生年龄是:小班为3周岁(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
2.托儿所(班)的招生年龄是:托大班为35个月~30个月(2005年9月1日~2006年2月28日出生),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招收30个月以下的儿童,具体方案由各区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
报名办法:
1.户口在苏州市区的幼儿,凭户口本、婴幼儿出生证到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报名。
2.户口不在苏州市区的幼儿,凭外来人口暂住证、婴幼儿出生证到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报名。
各市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可由各教育局参照《2008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执行办法。
市区小学: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今年苏州大市小学生源与去年基本持平,市区小学生源略有增长。由去年的12835人增长到今年的1.4万人左右。
入学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 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市区,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2.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凭外来人口暂住证(临时户口)、婴儿出生证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6月14日至16日。
确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凡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17条借读条件的,由各区教育部门、市直属小学根据借住户口及有关证明统一安排。
市区小升初:
7月8日公、民办初中同天报名
入学对象:
(一)凡具有苏州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就近免试升入初中,由有关中学在8月10日前发给入学通知书。(二)凡具有苏州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虽年满16周岁但尚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必要证明后也可就近免试升入初中(同第1条);年满16周岁且已经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中学不再发给入学通知书。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对象招生。(三)凡非本市户籍的,在苏州市区公、民办(含经批办的外来人口子弟学校)小学的毕业生以及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报名办法:
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分为信息采集和个人报名两个阶段。(一)学生信息集体采集:
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所在毕业小学集体办理学生信息上报手续。小学毕业生信息集体采集,继续采取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6月22日~24日。(二)公、民办初中同时报名:
小学到教育局将毕业学生信息集体上报后,于7月8日采取公、民办初中同一天报名。
另外,苏州市觅渡中学、苏州市第三十中学举办的“成功班”面向市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实施免费教育。两校各招1个班,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50名。苏州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决定自2008年秋季起,由苏州市第十二中学和苏州市第二十中学分别与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举办“光彩班”,面向市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口子女,免除学生学习费用。两校各招1个班,每班招生人数不超过50名。
市区各类高中:四星级普通高中30%招生指标优先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目前统计中考报名人数为67418人,与去年基本持平。将继续实行四星级普通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标优先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办法:将苏州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30%,按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2007年9月15日在籍数)的比例,分配到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在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时,按考生所填第一志愿、依据分配到各校的计划,在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按录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优先录取。优先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为总分720分的85%(612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
另外,中等职业学校将调整布局,提高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苏教发〔2008〕1号),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将在今年停止或减少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具有苏州市区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外地在苏的符合借读条件的初三毕业生,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考试时间:2008年6月18日~20日。
填报志愿日期:市区初中毕业生统一在2008年5月28日~6月3日填报志愿。
录取原则:
各类学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分数与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根据各批次(类别)学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类别)的投档分数线,然后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本人所填的志愿顺序的先后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一是前批次(类别)先于后批次(类别)录取;二是同一批次(类别)按报考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三是在同一志愿上统招志愿先于择校志愿录取,四是同一统招志愿和同一择校志愿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
今年市区高中段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
零志愿录取——苏州中学面向市区招收的国际班。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在第一批录取学校招生开始前组织录取。
第一批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考生最多可填报统招志愿和择校志愿各3个。
第二批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等职业类学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普通高中,考生最多可填报统招志愿和择校志愿各2个。第二阶段为五年制高职类学校,考生最多可填报统招志愿3个(其中包括1个艺术类志愿),每个志愿下面还可选择2个专业及专业服从。
第三批录取——各类三年制和四年制中专、职中和技校。考生最多可填报统招志愿6个。填报中专、职中、技校,每个志愿下面还可选择2个专业及专业服从。
考生各批志愿均未录取时,市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有未完成计划的学校与考生直接见面,开展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