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中考又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复习迎考的好环境,昨天,市环保局向全市各地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2008年“两考”期间,继续开展“环保绿色护考行动”,切实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
据了解,从即日起,全市环保系统将从多个主要环节“扑灭”噪声。在投诉渠道方面,加强“12369”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的接警、处警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加大对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的查处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夜间违法施工依法从严予以处罚。5月20日至6月20日,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中心将增加夜间执法车辆和值班人员。
源头控制方面,将严格对夜间施工的审批。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明确市区内,“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等特殊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高考”、“中考”期间,考场所在单位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建筑场地,昼间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各县级市、区环保局在“两考”前要严格对夜间施工的审批,5月23日起停止审批夜间施工(抢修、抢险作业除外),至6月20日中考结束再恢复审批。
现场监管方面,环保部门将增加现场检查力量,加强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场所的巡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严厉查处。在考试日,各地环保局都将派人到辖区内各考点值班,环境监测部门还将对考点周边进行噪声抽测。“两考”期间,市环保局还将会同公安、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地、土石方工地、市政道路建设工地等组织噪声管理专项执法行动,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