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立才、顾家廉被捕入狱
作案时间是1995年至1997年,距发案达9年之久。由于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外逃,证据难以获取,使得这起银行职员伙同公司老总恶意透支500余万元的大案沉寂了9年。9年间,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一刻也没有放松对此案的跟踪,一刻也没有忘记对犯罪嫌疑人顾家廉的追捕……
1.内外勾结透支巨款五百万
早在1995年初,具有大学文化的江苏南京人顾家廉,来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当上了洋浦德贤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随着洋浦开发区发展脚步慢下来,他公司的生意也日渐冷清。面对现实,顾家廉瞄上了利润可观的建筑工程。
孰不知,搞建筑工程,是要有资格证、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的,办这些手续很复杂,思前想后,顾家廉下定决心,要走一条捷径,那就是挂靠一家建筑公司。不久,顾家廉认识了福建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海南三亚分公司经理陈瑞元,一来二往,关系逐步加深,陈瑞元同意顾家廉挂靠在福建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海南三亚分公司,并签订了《挂靠协议》。
没用几天时间,顾家廉很快办妥了建筑工程公司所必需的相关证件。手续刚办妥,便来了大生意。1995年3月13日,顾家廉以福建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海南三亚分公司名义,与广西北海市宝井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玉林市民用机场补偿用地五通一平合同书》。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项目,对方要求顾家廉先付150万元的定金。
怎么办?顾家廉所在公司账户资金所剩无几,向其他公司借款也不大可行,顾家廉决定来个空手套白狼,透支银行资金。一番精心筹划后,1995年3月中旬,顾家廉与建行三亚市分行信用卡部副经理辛立才接上了头。顾家廉找到辛立才说:“我所在的福建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海南三亚分公司与北海市宝井房地产开发公司已达成承建广西玉林机场部分工程的承包意向书,并签订了合同草本。按合同要求必须先交人民币150万元的工程定金,请辛经理帮忙利用信用卡透支来解决,以解我燃眉之急。”
听了顾家廉的一番话,辛立才陷入了沉思,因为信用卡透支额度及审批程序银行是有明确规定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发卡行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行有关信贷政策,划分授权管理权限,严格控制透支额度。批准信用卡透支30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3000元至1万元由发卡机构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经主管行长审批。
这个规定意味着,辛立才只有审批3000元以下透支额度的权力。据他所知,建行三亚分行信用卡部从未审批过透支150万元的额度。辛立才对顾家廉说:“这事太难,远远超出我的权限。”“规定都是人定的,没有不能变通的规定,你再想想办法。”顾家廉有意提醒辛立才。
后来,二人对透支的具体操作方法,进行了多次谋划,但除了违规,越权办理,别无他途。怎么办?辛立才决定孤注一掷,铤而走险了。他先是帮顾家廉违规办理了个人信用卡,接下来在1995年4月3日,辛立才没有经过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越权决定,以异地转账方式,通过广西北海建行信用卡部,同意顾家廉以个人卡透支人民币150万元。
事后,辛立才心里惶惶不安,觉得个人卡透支这样大额的款项风险太大,他让顾家廉赶紧办一张公司卡(信用卡)。顾家廉按辛立才的要求,以其挂靠的福建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海南三亚分公司的名义,办了一张公司卡,持卡人是顾家廉,并很快将个人卡的透支额转到公司卡上。在辛立才看来,顾家廉个人透支的风险已经转嫁到了公司头上。就他个人而言,风险几乎化为零。